70后博士厅官被双开,搞权色、钱色交易,收钱数额特别巨大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9月18日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原委员、原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秋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黄秋斌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等等。

搞权色、钱色交易,不如实填写档案

通报称,经查,黄秋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写个人档案材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黄秋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秋斌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党纪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清华法学博士,任黔东南州委书记仅9月就被调走

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黄秋斌是一名“70后”,福建安溪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职法学博士。其1990年至1996年,在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编辑学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后又在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继续在清华大学工作,其间,被选派去贵阳市挂职,先后挂任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贵阳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4年9月,挂职结束后,黄秋斌也直接留在了贵州,开启了自己的仕途。

他从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做起,任过息烽县委书记、黔东南州副州长、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贵州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等职。其中,在任黔东南州副州长时,他又去清华大学法学院读了在职博士研究生。

2017年3月,黄秋斌被调任黔东南州委书记,至此,清华出身的他简历亮眼,仕途一帆风顺,被视为政坛新星。但是,在这一岗位上,他仅坐了9个月,就被调至贵州省粮食局任党组书记、局长。当时,年仅45岁。

在外界看来,由黔东南州委书记到贵州省粮食局任党组书记、局长,虽是平级调动,但也意味着被“边缘化”了。

出身山区农家,曾上央视推介黔东南州

政道君查询发现,黄秋斌还曾上过央视节目《魅力中国城》。《魅力中国城》是一档大型城市文化旅游品牌竞演节目。2017年8月25日,《魅力中国城》第七期节目中,时任黔东南州委书记的黄秋斌带着黔东南的两位小娃娃,讲述了黔东南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5分15秒的演讲令他圈粉无数。

在步入官场后,黄秋斌也多次回到母校。2013年6月,时任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的黄秋斌等一行4人到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希望与学院就学生实习与就业、学术研究、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入的合作。2014年1月,黄秋斌再次带队到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清华大学官网曾刊出一篇文章《天道酬勤——记贵州息烽县委书记黄秋斌》。文章称,黄秋斌是一个山区农家子弟,父母都是农民,当时他家里特别困难,但他读书特别用功。秋收时晒谷子,他一边晒谷子,一边捧着书看。

文章还称,由于正确及时处置事故、灾害,黄秋斌还被贵州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

被指控几乎每一岗位上都“贪”

带着“政坛新星”“清华高材生”光环的黄秋斌到底所犯何事?2019年6月,黄秋斌受贿罪一案在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秋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息烽县县长、县委书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委常委、副州长,贵州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黔东南州州委书记,贵州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黄秋斌进行了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黄秋斌简历

黄秋斌,男,1972年6月出生,汉族,福建安溪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职法学博士,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9月至1995年7月,在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学习;

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在清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编辑学专业学习;

1996年7月至1996年8月,毕业待分配;

1996年8月至1998年9月,在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任助教;

1998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结业;

2001年12月至2004年9月,在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工作。先后被清华大学聘任为“初一级”教育职员、“初二级”教育职员、“中一级”教育职员(其间,先后挂任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贵阳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4年9月至2011年11月,历任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息烽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县长、书记(其间,2005年1月至2006年2月挂任贵阳市白云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其间,2010年9月至2013年12月,就读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在职博士研究生);

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

2014年5月至2017年3月,历任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主任、党委书记;

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黔东南州委书记;

2017年12月至今,任贵州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文/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