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因合约纠纷与丝芭传媒闹得满城风雨,前者申请了笔迹鉴定,后者干脆直接起诉。
提桶跑路之惑
当然了,部分网友习惯于预设立场,现在就明确表示相信其中一方。但对于个人来说,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合约纠纷只是一个缩影,关键在于丝芭传媒的运营模式。
查了一下丝芭传媒旗下的艺人,可以称之为知名艺人,只能用寥寥无几来形容。即便是寥寥无几者,大抵也是因十年长约未到期,否则皆如鞠婧祎一般提桶跑路了。
当然了,也有不少人不惜花钱赎身,譬如黄婷婷,据说其支付了350万解约金才换来了自由身。相信很多人会心生疑惑,黄婷婷明明没有什么名气,违约金何以如此之高?于是不禁要揣测了,莫非这是一个套路,已然成为丝芭传媒的收入来源之一?
精神层面卖身
另据网传,丝芭传媒旗下艺人的合约中有不许恋爱的条款,一旦违反将遭到处罚。要知道如今已非旧社会,彼时艺人不仅要卖艺,卖身者也屡见不鲜,那么问题就来了,新时代的艺人为什么不能自由恋爱?
答案显而易见,旧社会的艺人是肉体层面卖身,新时代的一些经纪公司则要求艺人精神层面卖身。艺人只要保持单身,异性粉丝就可以将其当作幻想中的情侣,而经纪公司正是以此来攫取利益,疯狂忽悠粉丝氪金。
或许这就是人红作品不红的艺人越来越多的原因,专业能力好与不好无所谓,只要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儿足矣。于是作为旁观者不禁要问了,精神层面上的倚门卖俏算不算伤风败俗,算不算有悖于公序良俗?
这个答案如人饮水,是非自有认知,如果你认为那些擦边的女主播传递了正能量,那么倚门卖俏的艺人就无伤大雅,反之理当予以抵制。
结语
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看脸不看艺的营销模式,的确产生了巨大的副作用,看看当前的华语乐坛,专辑销量高的艺人,基本上没有能够唱遍大街小巷的代表作。近些年的红遍大江南北的金曲,几乎全出自所谓的二、三线歌手,这种现象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综上所述,如果丝芭传媒的运营模式真如网上传言那般,不论鞠婧祎有没有违约,在个人看来,大众都不应该站边丝芭传媒,其的存在即错误!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