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博物馆就是一所学校。上海博物馆、上海天文馆、上海自然博物馆等场所,广受孩子们欢迎,是中小学生校外实践的一道大餐。今后,这些场馆将被纳入上海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实行分级管理。
8月22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全国首创针对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阎锐说,这部创制性地方立法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全社会育人资源融通汇聚,为推进与城市定位相匹配、与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的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提供法治保障。
建资源库实行分级管理
校外实践教育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不可替代的作用。调研发现,一些学校想为学生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却困于没有好的场所。
要缓解校外实践教育资源供需不匹配的状况,需要发掘全社会育人资源,构建“校内外育人共同体”。阎锐表示,这是一部促进类立法,着眼于促进全社会资源挖潜汇聚和有效利用,特别是争取教育系统外的力量支持。
为此,《规定》明确,本市对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实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
市教委副主任顾红亮表示,“分级管理”主要是建立市级和区级两级的资源库,将符合标准的场所纳入市、区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资源库应当向社会公布,载明“场所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可容纳人数”等内容,并实行动态调整。
为充分挖掘资源,发挥校外实践教育场所教育阵地的作用,《规定》明确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结合自身条件和特色,配合学校开发校外实践教育课程资源,优化管理和服务。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本身承担相关职责的单位发挥示范作用;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积极参与校外实践教育,为学校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社会力量开放或者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场所。
立法还明确,鼓励实践教育场所提供延时服务、错时服务,满足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需求。
鼓励社会力量捐赠
一场高质量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需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调研中,有中小学校反映,现有财政经费对校外实践教育的保障存在一定缺口,激励社会各方参与的机制尚未形成。有些校外实践教育场所除要收取门票,一些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因经费不足而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维持运营面临困难。
此次立法明确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等方面的支持,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校外实践教育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为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校外实践活动,《规定》还明确,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校外实践教育,社会力量参与校外实践教育的相关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同时鼓励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对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实行费用减免。
《规定》还明确,学校应当将教职员参与校外实践教育的工作情况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顾红亮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外实践教育的组织实施、场所建设、队伍建设和激励保障等问题进一步深入调研,研制配套政策,制定时间表,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校外实践教育的管理、保障、促进等工作落实落细。针对初中生校外实践,正在修订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为学生加把“安全锁”
安全,是校外实践教育的重中之重,校外实践应为学生加把“安全锁”。《规定》第13条明确,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按照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按照《规定》,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指导监督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