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家单位的临时工霍某某搭建盗版网站,侵犯唐家三少、烽火戏诸侯、天蚕土豆等500多人的著作权,涉及4000多部作品,《繁花》在内的热门影视剧的剧本也出现在他的网站上,他还把收款码挂在网站或发到“书友群”里。霍某某是“老书虫”,很喜欢在盗版网站看小说。后来常去的一个盗版网站被关了,他就想干脆自己建一个,有大学学历的他凭借多年上盗版网站的经验,收集了大量关于搭建网站的教程和网络插件工具,从租赁境外服务器,到根据模板建设网站,再到购买“爬虫”程序到各大网站下载作品。他还到各个网站一一截图拷贝小说,并到众多论坛贴吧收集别人分享的文档。他的网站上线仅一年,累计传播下载数量超过10万次。目前,霍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许很多人觉得被侵犯著作权只能走法院诉讼,没想到公安也可以介入啊?奇书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符合一定的情形,侵犯著作权也会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具体包含哪些呢?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
(三)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
(四)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五)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六)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另外,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张冰晶 任国勇
拍摄 卢 婧
剪辑 黄 娴
设计 李子佳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