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宿夜花
音乐传记电影《歌声泪痕》,以詹尼斯·乔普林(Janis Joplin,摇滚乐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女歌手之一)为蓝本,曾获得第52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等4项提名。以现代眼光看,这部影片并非完美,它没有戏剧化的情节、明晰的线索,也正因如此,它看似松散无序,实则从一种更为广泛全面的角度去讲述摇滚这一音乐形式与其衍生的文化生态,给歌手与听众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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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乐(rock'n'roll),作为一种在世界范围内广受青年人喜爱的音乐类型,在流行传播的过程中,从歌手、音乐人到乐评者、乐迷、听众,被赋予了太多的情感色彩。
庾澄庆曾在《中国好声音》第二季中谈到:汪峰的摇滚富于文学性、充满人文关怀,而自己的摇滚是不受拘束的、最大程度释放自我的潜能。
由此可见,摇滚乐既有独特的艺术风格特点,又是一种带有社会关怀性质的文化形态。摇滚乐诞生于40年代末、并于50年代广泛流行,60年代迷幻摇滚占据主流,与当时战后“垮掉的一代”嬉皮士文化息息相关。
做到肯定与反思兼具、完整全面地展现摇滚乐生态的音乐传记电影,是不多见的。
一方面,作为青年文化中颇具分量的一类音乐形式,摇滚的兴盛自然是顺兴时代潮流与听者心声的。因此,在很多时候,反叛传统陈规、抗争世俗桎梏、追求心灵自由、寻找自我价值,成了摇滚感召理想主义青年的内在精神。
而另一方面,在大众传播过程中,情绪的释然、宣泄与煽动,总会造成思考与专注力的缺失,沦为一种浅层狂欢;与此同时,当音乐成为一种产业后,商业属性又会消解掉其“歌言心声”的初衷、无可奈何地转换为一种“媚世”的平庸。从性、暴力、迷幻药的充斥到凌乱的情感生活、商业利益的纠葛,摇滚明星的“负面”也令普通听众为之震惊。
因此,对于部分保守主义者而言,摇滚乐及嬉皮士文化,作为一种青年理想化的宣泄方式,很多时候却成为了一种责任感的缺失、陷入了一种无法自拔的自我放逐、逃避与虚无之中。
影片《歌声泪痕》敢于给予摇滚与嬉皮士文化一种全面的呈现,没有沦入美化粉饰或是污名化的两种极端。而是审视这种时代文化给予不同人所带来的生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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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片的本质即是,将公众人物、不同领域内的传奇故事,用通俗化、符合大众想象与接受习惯的方式呈现。主流的好莱坞传记片,人物定位、性格塑造时惯用手法是在原型人物、原型亲友、行业权威、广大观众的认知倾向中攫取一个“最大公约数”,尽管时常流于中庸,但却在传播层面最为稳妥。
也正因如此,传记片容易被创作者预先设立目的性与感情色彩。
《波西米亚狂想曲》即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影片在视听语言、叙事节奏上抓住了观众的感官,这方面的成功,也创造了惊人的全球性票房奇迹。而对主唱佛莱迪·摩克瑞人格力量以及“摇滚精神”的诠释,仍旧停留在一种较为中庸保守的观念之中——强化了“皈依家庭”与温情式的与“和解”,却没有深入体现佛莱迪思想中不拘泥于传统桎梏、超越世俗束缚、追求自由的前卫价值观。
电影《歌声泪痕》的亮点在于将摇滚精神巧妙地内化于主人公的性格特质上,这与随后的《矿工的女儿》可以看成是一种完美的对照。
影片《矿工的女儿》的女主角洛丽塔·琳恩(Loretta Lynn)是乡村音乐的传奇歌后,因而电影的重点即是体现田园乡村生活,对一个女性成长到性格塑造的影响。在安逸、宁静、幽闭、舒适的田园世界中,洛丽塔·琳恩感受到了自然的广袤厚重与泥土的芬芳清香,因此看似不显山不露水、保守温和的她,总能用一种最单纯的豁达、通透与乐观,给人以洗涤心灵的力量。这正是乡村音乐的迷人之魂。
《歌声泪痕》中罗斯的精神力量,并不在于她与生俱来的光环笼罩,亦非成名后的光鲜亮丽万千听众的追捧与厚爱。她审视、宣泄并释放着自己的苦楚与悲恸,并燃烧生命、在挣扎与呐喊之中表达着对爱的渴望,这才是她震撼人心的力量。
饰演女主人公罗斯·福斯特的贝特·迈德尔,是当代著名的多栖艺人,既是著名流行歌手,也曾两次提名奥斯卡的最佳女主角。她对人物整体把控的能力是令人赞叹的,略带嘶哑的粗犷音色、张扬癫狂的台风、完全沉溺舞台的演唱表达,呈现出形体上的张弛力度。与此同时,她的表演从内在把握住了主人公那种特立独行、性情乖张、情绪焦躁变化无常,时常处在一种濒临崩溃的自卑、敏感与脆弱之中。
因此,比起机械模仿,她的表演更具有率性而发的张力与真挚的情感渗透力。这一方面也得益于影片以詹尼斯·乔普林为蓝本而又没有直接以她的姓名作为这部传记片的主人公,而是虚构了罗斯这一摇滚歌手,因此这给予了影片的主创很大程度的自由创作空间。
影片除却对主人公罗斯性格的精妙呈现,更给予了其丰富的心理层次。
她恣意张扬的力量感与声嘶力竭的爆发力,看似充满着焦躁与亢奋,却是内心的极度恐惧、一种对爱发自内心的呼唤。因为外型的平凡,她从小忍受到了来自他人的嘲笑讥讽与话语暴力,这也导致了内在无法遮蔽的自卑感。人们以貌取人的习惯当时社会普遍习惯于对女性外貌横加指摘的“陋习”,成了其自卑心理的根源。
因为成长中没有得到足够的爱,她心中既渴望爱、又陷入自我内在坍塌的挫败感中——因不自信而又抗拒听众歌迷的喜爱。因此,她总在不停变换交往的对象,而当她终于遇上了一位司机(实际上是“中士”),他的质朴厚重、强健忠实给了她安稳与欣慰的感受。但她性格上的变化莫测、狂躁癫狂却最终没能让他们的爱情长久持续。
另一方面,影片展现了摇滚的商业化,对歌手个人空间的侵犯。罗斯苦苦支撑,在自我生活与摇滚生涯中攫取一个平衡点。而她作为摇滚巨星的身份地位与焦虑不安敏感脆弱的性格,终究无法为她赢得一份安稳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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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歌声泪痕》注重了从歌者、音乐人到听众、乐迷之间的互动性。
当罗斯进入舞厅后,她发现乐迷模仿她的神态动作开始唱歌,除此以外,从芭芭拉·史翠珊到戴安娜·罗斯等乐坛歌后,都成了模仿的对象。她们的言行举止、音容笑貌、台风特色,被年轻的一代听众效仿,更多的逐梦者也通过致敬歌坛巨星在寻找理想、探寻自我的路上一往无前。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最本质的目的即是对人的关怀,在严酷、琐碎、烦躁的现实生活中,给人增添一丝听觉上美的享受,那种曼妙与轻盈,愉悦身心、宣泄并释放了生活中的暴戾与苦闷。
无论是西方乐坛的摇滚、民谣、乡村、嘻哈、爵士、R&B(节奏布鲁斯),还是华语乐坛的民歌、时代曲、校园民谣、流行乐,音乐类型的细化,恰恰丰富了听众的选择空间。类型的丰富化,为的是给不同文化背景、成长环境、口味偏好、性格特点的人,更贴合自我生活、身心感受的方式,而并非制造差异以满足无谓的虚荣心。
而世俗世界中,有些听众将“音乐类型偏好”作为一种“鄙视链”来获取一种畸形的优越感,这在某些程度上,是对音乐本身的亵渎。因为,音乐的目的在于愉悦、抚慰心灵,传达的是一种赋予人文关怀的包容,并非是一种狭隘与偏见。
影片恰如其分地将音乐的这层功能性,引申至对社会上不同声音的理解与弱势群体的尊重。
世界上,总有一部分人,永远无法被真正的理解。或许是不为人知的成长经历与心路历程,或许是离经叛道、特立独行的个性。从影片主人公罗斯受到的外貌偏见与冷暴力而造成的自我怀疑与癫狂并走向毁灭的性格特质,到LGBT群体等弱势群体受到的偏见与冷待。
比起偏执的偏见与先入为主的排斥,或许,我们更需要对每一个“自由魂”予以足够的关怀与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