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部剧非常不好评价。因为它是由一个个单元故事构成的,如果要评价其中一个单元那就容易多了,但是整部剧下来还真的有点无从下口。
更重要的是,剧里面的故事全部改编于真实的案件。它对现实中的当事人是有一定影响的,这种影响是敏感的,所以是不好下定论的。
重点就在于这个改编。很多人认为改编不是瞎编,戏说不是胡说,所以对剧里面几个案件是非常有意见的。但是也有很多人包括我在内,认为这并不是纪录片,它的目的在于普法,在于展示这些年的法治成果。实际上它就是一部电视剧,所以没必要对号入座,非得纠结里面的各种细节。
其实即使纪录片也没办法百分百还原事实,这里面肯定存在艺术加工的成分。毕竟无论是影视作品还是纪录片,都是艺术的范畴。它可以尽量还原现实,但是没必要也做不到完全还原现实。
持反对态度的人,会说这部剧是蹭热度。社会上那么多的案件,为什么非得改编这些?我想说的是,不管是不是蹭热度,节目拍出来主要是给人看的,如果你是编剧,你肯定也会改编一些有热度有争议的案件吧。一方面它会提高收视率,另一方面它普法的效果更好。
至于改编的界限到底在哪?我相信观众们很难说得清楚,这需要专业的分析讨论。所以我就暂且搁下争议,先谈谈这部剧的优点吧。
这部剧的优点是很明显的,最大的优点就是敢拍。什么热门拍什么,什么典型拍什么。无论是辱母案、弑母案,还是主播猝死案、闺蜜被杀案、货车跳车案、奶茶店加盟案,每一个案子都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剧里面拍出了法官对于案件是如何考量的,是如何调查取证,如何下结论的,又是如何做到公正公平的。法律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调解?为什么要开庭?这些内容对观众们都是有很好的教育意义的。
当然对我来说收获最大的,反而是一个一个小案件。因为这些小案件都是我们平时不注意的,它发生了,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相当于给我上了一课。
例如李芳凝案,渣男只是摸了她的后背就被告上了法庭。当时我认为这是小题大做了,有必要这样上纲上线吗?但是后来发现这个动作的背后隐藏了很多难言之隐,渣男不是一次而是很多次,而且不只是对李芳凝一个人下手了。
又比如几个小学生背后说人坏话也被告上法庭,这纯粹属于小学生吵架的范畴,居然也被告了?但是它确实对当事人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还有老板娘胡晓青的邻居,在自己家门口装了摄像头也被告了,因为它侵犯到了老板娘的个人隐私。
说实话,我真的没想到这些行为是违法的,会被告上法庭。那是因为我不懂法,而这些内容全部都写在民法典里面。有空真要去翻阅翻阅一下,不然的话,到时候成为被告可能还摸不清头脑呢。
这部剧给我们普法的同时,也展现出了法官们的生活工作日常。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那法官们也太不容易了。加班那就是常态,照顾不了家里也是每个法官的难题。更可怕的是,这份职业简直就是高危工作,当事人随时可能会采取打击报复。方远和周亦安都曾经经历过,那简直是劫后余生啊。
当然缺点也是有的。最让我不舒服的就是剧里面明显表现出对律师的不友好,说得不好听点就是看不起。如果法官转行去做律师,那就相当于逃兵,会被群体鄙视,周亦安就享受到了这样的待遇。同样都是法律工作者,真没必要搞得这么僵。
还有就是有点大男人主义。男主角方远就是这么一个人,虽说他下班之后偶尔也会帮忙做家务。但其实家里的大小事务,包括孩子的教育问题,基本上都是妻子在全权负责。孩子出了问题,他就指责妻子做得不对,并说她变得庸俗市侩。这就真的让人伤心了,虽说主内主外只是分工不同,但是别总是看不起在家带孩子的那些人。
再说说大结局吧。主要是金阿芬的量刑有点让人看不懂,虽然她的数额比较巨大。但是其危害程度不可能高于马汉斯那四个人吧。而且金阿芬有立功表现,并且得到了对方的谅解书,最后却成为了判刑最重的那个人。实在是让人意难平了。
最后希望它会有第2部,甚至第3部,因为普法工作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不小心成为被告的感受太不爽了。普通老百姓根本不会去翻什么民法典,但是他们会来看电视剧,如果能从电视剧里面学到法律知识,那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