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交媒体平台的网络主播来说,粉丝多不仅能带来流量,也意味着很大的潜在经济利益。不过,有的网络主播为了带货、吸引粉丝关注,不惜采取一些非常手段,实现流量变现,而这种无底线的博流量行为可能会让主播面临刑事处罚。
据媒体报道
网红“青岛薛姐”获刑6个月
她曾恶意诋毁单亲妈妈贾女士
致其精神崩溃、割腕自杀…
致其女儿在学校里
被人非议患上重度抑郁焦虑症
据悉,二人素不相识
“青岛薛姐”编造
这些不堪入耳的谩骂言论
仅仅是为了让自己的
带货直播间变得更有人气
实现流量变现
为引流恶意诋毁他人
青岛一网络女主播获刑罚
薛某是某短视频平台上的
一名网络主播
平日里她经常
开直播和粉丝互动并且直播带货
不过,2023年4月起
她开始在直播中
夹带一些非常刺耳的辱骂性言论
直指一名姓贾的女士
包括公开散播她的家事
污蔑她私生活混乱对
据了解
贾女士也是当地的一名带货主播
两人原本并不认识
一次偶然机会下,薛某得知了贾女士的一些私事,便开始在直播时编排起来,她发现,一些不堪入耳的谩骂言论让自己的带货直播间变得更有人气。
因为薛某的诋毁侮辱,贾女士遭受了网暴。网络上,有一些跟风的网民以及蹭热度的网络主播也对她进行辱骂。
事发后,贾女士多次在线与薛某理论,也试图通过直播、发布短视频等方式为自己正名,然而这些尝试都没有结果。
薛某的出格行为不仅没有停止,她还在网上公布了贾女士女儿就读的学校信息,孩子在学校也承受着很大的精神压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王冰:
因为这种行为也导致了其女儿就读的学校里很多老师同学对被害人女儿及其母亲产生了一些非议。经过精神卫生中心诊断,其女儿患有重度的抑郁焦虑症。
半年的时间里
贾女士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女儿在学校的遭遇
也让她的精神趋于崩溃
陷入抑郁、焦虑之中
王冰透露,“(这些网暴)导致了被害人割腕自杀的后果,幸而其朋友去报警,然后送医救治。”
长期辱骂他人
引发严重后果应以何罪量刑
事实上,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经审查,网络主播薛某利用网络直播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贾女士母女,并且造成贾女士割腕自杀、其女儿重度焦虑抑郁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涉嫌侮辱罪,且社会危险性较大,符合逮捕条件。
王冰介绍,“这个案件是经过调取了后台数据,首先它是持续了半年之久,被告人与被害人本身是不相识的,被告人的这种动机完全是出于去吸引流量,其每一场的直播人数都有近千人,传播范围还是相当广泛的,并且引发了大量的恶意评论。再者也是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所以最终我们审查认定,该案是达到了犯罪程度。”
犯侮辱罪薛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4年3月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
以侮辱罪对薛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
薛某当庭表示
自愿认罪认罚
积极赔偿贾女士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在信息网络平台公然侮辱他人,贬损他人人格,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侮辱罪,应予惩处。
2024年6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薛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禁止被告人薛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法官指出,之所以要判从业禁止,有两个目的,
一是惩罚,就是不让她再从事这个行业,进行经营性活动。
第二个目的就是预防,预防她再次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时候犯罪,因为这种犯罪成本比较低。
目前,薛某的账号也已被平台封禁。
网络时代
流量是许多网络主播追求的目标
但获取流量的手段
应当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上看似戏谑的行为
都有可能给他人造成伤害
同时,对于侮辱、诽谤、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违规直播内容及涉事网络主播,平台应当建立更加严格有效的审核及惩罚机制,及时发现并给予处理,维护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
来源:央视新闻、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