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律师爆郑文灿“最惨下场”,桃园人气炸:活该,为什么要贪污

台湾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疑似在桃园市长任内“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中收贿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经侦讯后交保。桃园地检署不服以最速件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昨天(8日)下午裁定撤销发回,今天(9日)上午开庭将重开羁押庭。

对此,台湾律师陈君玮直言,“郑文灿凶多吉少,如果再开庭,被羁押几率恐怕不低!郑文灿疑似收了500万,再退回500万,法院认为郑文灿似乎良心发现,所以没必要羁押。”他表示,侦办“贪污罪”最难辩证的部分为是否对价,例如500万与变更土地是否有对价,又或这笔500万可能源于部分的贿赂金,而这部分仍需检察官举证。

陈君玮指出,假设郑文灿收的500万是贿款,在收钱当下就成立“贪污罪”了,就算一年后退钱,“贪污罪”还是成立。这部分会不会成为检察官抗告理由,需要留意。依据台湾检察机构的统计,律师陈君玮认为郑文灿最后被判的贪污定罪率很高。陈君玮直言,如果郑羁押成功,后续判决“有罪”几率接近100%。因为如果法官当下决定羁押,后来却判“无罪”,可能有个破口让被告提赔偿。

反之如果郑文灿没有被羁押,陈君玮认为,看起来未来“无罪”的几率稍微高一点。就算“有罪”,上诉还是有机会翻案。他还表示,假如郑文灿被判“有罪”,最轻的刑度就是七年。而七年以上的刑度往往刻意谈到10年、12年,甚至15年,属于“重罪”。

对于郑文灿涉贪一事,岛内节目“卢秀芳辣晚报”8日由“辫子妹”进行街访,许多桃园民众纷纷认为:“这我们前市长欸,就活该啊,为什么没事要去贪污?”“就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那就不要贪污就不会遇到鬼”“活该啊,自己要贪污,可以做人正直一点吗?”“满惊讶的,有贪污就承认就好”“满夸张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怎么七年后才调查这件事情?如果早就知道的话,为什么不当下就调查?”“我觉得蔡英文在帮郑文灿隐瞒这件事情,不然七年前就会被抓了”。

也有民众认为:“是不是有人特别去布局?因为满巧的,在生日那天把他带走”“某种程度上就是有点政治操作”“因为赖清德要树立个人清廉的样子,加上郑文灿是他未来的对手”“政治斗争满可怕的”。(海峡导报记者 黄荣亮 俞舒林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