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白领为打赏主播,一年内侵占公司600多万元!判7年6个月!

有位上海年轻女白领

为了打赏主播

不到一年时间

侵占公司600余万元↓↓↓

女白领为打赏主播

侵占公司600多万元

2019年4月,曹某大学本科毕业后,入职某大型公司担任出纳员,主要负责公司的现金使用、报销及网上银行支付转账工作。

按照公司规定,她接到企业负责人已审批的转账凭证后,需向财务经理发起网银转账申请,经经理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转账支付操作。

出于管理需要,公司对公银行账户的u盾分为操作员u盾和授权支付u盾,分别归曹某和经理两人分开保管。两人同在一间办公室,工作时间一长,曹某也知道经理会习惯性地把授权u盾放在一个未上锁的抽屉内。

此外,经理将授权u盾的密码直接写在了外壳上,这意味着本来需要复核的流程被空置,曹某不仅能拿到授权u盾,而且知道操作密码。

■ 自2022年2月起,曹某利用自己管理现金报销公司差旅费的职务便利,开具公司支票到银行领取现金后先存入办公室的保险柜内,再伺机拿出现金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内,总计人民币120万余元。

■  同年10月起,曹某多次趁中午或下班后办公室无人之际,用自己和经理的u盾,多次从公司的对公账户直接向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进行转账,累计人民币480万余元。

上述钱款除部分用于奢侈消费,大多被曹某充值进了某直播平台,用于打赏平台主播。公司直到2023年3月内部查账才发现曹某的上述行为,并立即报案。

法院判了:

有期徒刑7年6个月

到案后,曹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以曹某涉嫌盗窃罪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

曹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曹某提起公诉。日前,静安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此外,在多方努力下,已成功对曹某在直播平台用于充值打赏的600余万元涉案资金进行冻结。

女白领一年内

侵占公司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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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综合自静安检察、新闻晨报,转载请注明出处

劳动报新媒体编辑:林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