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喊你代扣分一起赚钱?结果却因小失大,二人双双被罚!

用自己的驾驶证替他人“代扣分”,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但仍然有部分人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更有甚者,不仅自己做“黄牛”,还叫上好兄弟一起“赚钱”,最终落得双双被罚的下场。近日,普陀警方成功查处一起黄牛“代扣分”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3月21日上午,一男子陈某带着车辆租赁合同来到普陀公安分局白玉路派出所综合窗口,处理机动车违法行为。窗口民警在查询违法的过程中发现该车辆一年内共存在12条违法记录,但陈某却言辞闪烁、眼神躲闪,似乎并不知情。待手续办理结束后,陈某长出一口气,快速走出了办事大厅,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又对陈某作了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发现,陈某并无正经工作,针对其经济状况和个人情况判断他租车使用的可能性较小,租赁合同系伪造的可能性较高。一般黄牛买卖驾照分喜欢现结好处费,而陈某在当日处理完违章后,即收到了一笔微信转账540元。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给陈某转账的冯某,曾因替代他人记分及伪造虚假租赁合同用于处理租赁车违法的违法行为被本市公安机关处罚过。4月8日,警方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将两人抓获。

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原来,两人系多年的“牌友”。在一次饭局上,冯某告诉陈某,自己在从事替人代扣分的业务,可以帮忙伪造车辆租赁合同替需要代扣分的租车公司处理车辆违章,并从中赚取费用。陈某在对方的蛊惑下,便也想尝试一下赚点外快。于是,冯某便在中间牵线搭桥,以代扣8分获得540元达成协商,并伪造了陈某车辆租赁合同。事发当日,陈某带着伪造的合同来到窗口处理,结束后即收到了冯某转来的“好处费”。本以为找到一条可以轻松赚取“外快”方法的他,怎么也没想到才实施了一次,就被民警抓个正着。最终,两人被移交至交警支队进行调查。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因替代他人记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冯某因介绍替代记分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00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替代他人处理交通违法,或者将驾驶证提供给他人办理记分,或者中介人员组织买卖记分均构成违法行为,切莫因为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因小失大。

  作者:张晓鸣 邵槿铭

文:张晓鸣 邵槿铭图:采访对象供图编辑:刘力源责任编辑:苏展

转载此文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