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处除三害》:华语犯罪类型片创作的多重可能

作者:韩贵东

  最近火爆荧屏的犯罪类型电影《周处除三害》仿佛一颗重磅炸弹,甫一上映便点燃了人们对人性深处善恶二元对立与道德价值多元性讨论的导火索。确切地说,电影本身作为一部犯罪类型片力作,不单将文学典故与中国传统文化穿插挪用,更是在暴力美学的风格框架中,为观众带来了代入感极强的视听震撼。同时,结尾处对“新造的人”的哲学追问,皆让其成为年度华语犯罪类型片口碑与市场双赢的关键。

典故挪用与文化探讨的可能

  或许,人们对于“周处除三害”的历史典故并不陌生。出自《晋书·周处传》和《世说新语》的“周处除三害”讲述了周处如何斩杀猛虎、蛟龙后改过自新,终成一代名臣的同时,也为后人留下了自我勉励,从善如流的思想启迪。电影恰是从这一传奇故事出发,将主人公陈桂林的情感线索与晋人周处的行为选择相对应,形成了强烈的互文关系。不过,这并非意味着“桂林仔”完全等同于“周处”,反而亟待观众理清两位“周处”的命运走向与大时代背后的人性之问。那么,导演为何要将此周处当作彼周处?进一步而言,这种挪移意欲何为?其实,作为香港新生代导演的黄精甫在2004年就凭借电影《江湖》一举成名,更在2005年以此斩获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晋导演奖。由此可见,其对江湖恩怨与人性纠葛的故事内核早已熟稔。“一入江湖岁月催”式的历史典故也成为其孕育犯罪题材创作的土壤。

  不过,与历史故事不同的是,电影中陈桂林的犯罪动机既来自生命走向尽头的灵魂拷问,又出自个体无所依盼的生活喟叹。面对信仰世界的坍缩与崩塌,陈桂林多次祭拜关帝君并抛掷“圣杯”。但是,面对何以留名的疑惑,其需要榜上有名,这种行为选择使其无法参透“贪嗔痴”的恶之轮回。概言之,陈桂林作为当代周处的目的是留名在先,身体力行于后,而周处则是为了改邪归正选择忠孝克己。《金刚经》中说道“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实际上,人绕不过的还是其内心的罪与罚。正如电影英译名一般《the pig, the snake, and the pigeon》,“猪、蛇、鸽”与“贪、嗔、痴”三害的对应使得电影充满了玄学与佛家的厚重文化思想。反观魏晋清谈,名士风流,不仅纵论玄学,且高谈佛道。可见,导演在创作中对魏晋文化的吸收与历史故事的嫁接技巧,使得电影不仅仅源自“周处”,更促成了一次超越时代的隔空对话。

暴力美学与寓言书写的诠释

  何为暴力美学?某种意义上,暴力所产生美学的可能性本就与审美探讨的内涵相悖,即美的表达往往是依托平实、自然、抱朴的主体生活经验,但暴力却将美感,连同美衍生出的审美认知一起消弭了。不过,一旦暴力构成美学的范式或风格,恰恰意味着暴力本身被美所遮蔽,换言之,凭借美学的方式能够阐释暴力的本真。电影中,原本冲突对立的暴力与美学关系自然而然的建构了诗意内核与暴力行为相区别而又统一的整体,即暴力美学的生发。《周处除三害》自开场至结束始终充斥着浓厚的暴力行为。通过主人公陈桂林的暴力行径,暴力被逐渐量化,在警匪追逐戏份中,暴力发生了质的升级。当陈桂林持枪冲向“新心灵舍”,枪杀罪魁祸首“尊者”,并化身“生死判官”将拒不悔改的弟子枪杀殆尽……这一系列的暴力元素让影片的内外表达趋向仪式化、崇高化的审美接受,一如吴宇森导演双枪、白鸽、耶稣像搭配中的暴力美学一般。质言之,电影勾勒了暴力美学化的情感蓝图,也释放了暴力行为选择前后,个体乃至于社会化的微观心理。恰如兰德尔·柯林斯在《暴力》一书中明确指出,暴力产生的背后存在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以及解决方案,这也使得电影既彰显暴力,又平添暴力背后的审美反思。

  值得深思的是,历史故事中的《周处除三害》似乎已经成为观众了解电影的一个引子,但电影却为观众建构了一个全新的当代周处形象。这不得不提及电影颇具符号指向般的寓言书写。如前所述,影片中的“三害”在能指层面或许是通缉榜中的“牛头”“香港仔”以及陈桂林自己,但其实在所指层面的“三害”却是普通人终其一生都很难参透的“贪、嗔、痴”。影片英文片名里的“猪、蛇、鸽”不仅与人物身上的纹身相呼应,更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佛家思想“贪、嗔、痴”三种原罪的隐喻。具体而言,鸽子之贪,蛇之嗔念,猪之痴义,这三种原罪并非与三人完全对应,但观众却能通过相应的符号解读窥探其内涵。首先,佛教中鸽子作为贪欲的象征,其生理特征使其可以持续性的进食,尊者林禄和从表面看是渡人渡己的“圣人”,但背后却是极尽奢靡、贪得无厌的恶魔。其次,香港仔对小美充满强烈的占有欲,由此生恨而至嗔心,与蛇之暴躁的肆意攻击如出一辙。再次,陈桂林因生活所迫,枪杀黑帮大佬,毫无生之敬畏,却在逃避追捕后仰天大笑,甚至最后想要死后留名的心理动机,与猪的蠢笨、悲苦相对照。此外,电影中的警官“陈灰”作为正义的化身,其名却指向了“万物皆空”的意象表达。总地来说,无论是林禄和、香港仔亦或陈桂林,他们都有着相互交叠的贪、嗔、痴罪念,这三种佛家业障并非一人所独有,也正因为此,《周处除三害》才被赋予了更为深刻、悠远的人文主义关怀意味。

人之目的与哲学追问的态度

  康德认为:“人决不能被任何人,甚至不能被上帝,只当作工具,而不同时作为目的本身”,也即人是目的,而非手段。电影在对“何以为人”的哲学追问中,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开放性答案。“周处之后,我们都是新造的人”甚至一度登上微博话题的热搜榜单。那我们不禁要反思,电影何以提供了有关人之目的的议题讨论。私以为,人之所以为人,首先在独立思考的可能。如陈寅恪所说“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但在电影中,被尊者林禄和洗脑荼毒、精神控制的灵修之人早已只剩毫无思想的躯壳,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其灵魂深处的自我思考能力消失殆尽。因此,他们才会千方百计地相信仪式感的自我赎罪。电影中陈桂林被洗礼的片段,肉体遭受鞭笞的同时,还需要身披白衣歌颂道:“我感谢天地,我感谢父母,我是罪人,我危害人间,我辜负苍生,我愿抛开一切,消除名利权力,舍弃金钱物质,归于真我。”这一句句颂文如梦魇一般刺穿了陈桂林的心房,让其相信仿佛经过洗礼就可以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但实则却是尊者洗脑他人的一种手段,囚困心灵的一种方法。

  毫无疑问,电影中这种颇具批判性的冷眼旁观之态不仅指向了现实生活,更揭开了虚伪灵修的遮羞布。陈桂林遭遇鞭笞与韩国邪教组织“恩惠路堂”的“打谷场”手段相仿,信徒之间互相殴打和扇耳光的程度越大,则意味着罪孽清洗的就更彻底。面对个体之恶,若不假思索或对生之无望,就会误入被思想操控的危险地带,从而丧失人之意义。因此,无论身处真实与虚拟界限日渐消弭的当下,还是悲喜交加的日常生活地带,我们都应该固守将自身作为方法的无限可能,而不是陷入勒庞所提及的集体“无意识”之中,沦为盲从的乌合之众。不过,悲戚地在于电影中陈桂林只能通过枪杀的暴力审判来达成对现实真相的回应,而其自身的结局也在自我否定的修正中完成自我对其内在价值的认同。所以,成为“新造的人”或许并非要借助于“超人类或后人类”思想中的技术扩容,而应当是真正意义上从心底的恶善出发,走向自我审视的平和与接纳。在这层意义上,电影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令观众再次追问人之意义在何方。

  “恶来源于思维的缺失。当思维坠落于恶的深渊,试图检验其根源的前提和原则时,总会一无所获。恶泯灭了思维,这就是恶的平庸性。”阿伦特肯定平庸之恶,但也及时的给出善的微光的照耀。对于华语犯罪类型片而言,重要的或许不是一味地追求暴力化的视听震撼与情感渲染,而应当是在根植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寻找明灭不定的善恶之光,哪怕是微弱的光,也值得我们去期待更多的可能性。(韩贵东)

来源: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