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志伦被“双开”!

每经编辑:张锦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2日通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蒋志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蒋志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志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蒋志伦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蒋志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鉴于蒋志伦系中共贵州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对其党纪处分决定待召开省纪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蒋志伦简历

蒋志伦 图源: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据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蒋志伦,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湖南衡阳人,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1980.09——1984.08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百宜中学教师;

1984.08——1985.09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陇上中学教师;

1985.09——1988.08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

1988.08——1990.01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陇上中学教师;

1990.01——1990.08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陇上中学副校长;

1990.08——1991.08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堡乡党委办公室主任;

1991.08——1993.03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堡乡党委副书记;

1993.03——1996.01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堡乡党委书记;

1996.01——1996.12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堡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6.12——1998.02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精神文明办主任;

1998.02——1998.04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常委、区精神文明办主任;

1998.04——2001.02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01.02——2002.06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02.06——2006.09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2006.09——2006.11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

2006.11——2009.01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

2009.01——2009.03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贵阳市花溪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9.03——2013.07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3.07——2015.01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修文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党委副书记、主任(兼);              

2015.01——2017.02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委书记、修文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党委书记(兼)、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7.02——2019.03  贵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工委委员、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2019.03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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