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全新升级开馆。
成功从古田开始。在上杭古田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市民亲身感受“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的辉煌历程;
“碳汇赔偿”机制的出台,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探索 “补种复绿”后恢复生态功能价值的深层次生态保护路子;
破“旧”立“新”,让一批具有“造血”功能的危困企业重新盘活,龙岩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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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近年来,龙岩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从百姓最期待的事情做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入手,打造红色法治文化品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励广大干警在“大爱龙岩”建设中奉献青春、公正司法,用实实在在的法治改革创新成果为加快龙岩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今年5月29日,市中院成立专责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的民事审判第四庭。
1、守护“蓝色”天空 弘扬清风正气
一支过硬的司法队伍是践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加强干警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学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赟在市中院“岩法课堂·名师讲坛”授课中的一段话。在这一讲中,周赟教授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官办案应该秉持的“敬畏之心、谦抑之姿”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
永定法院为因案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岩法课堂”是今年市中院新设的旨在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的一个创新品牌。许多干警对“岩法课堂”学习深有体会,他们说:“‘学习二十大·岩法青年说’让干警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法治强国建设印象深刻;‘典亮青春·研学课堂’让年轻干警有了学习交流的平台;‘追寻领袖足迹、感悟思想伟力’则让干警们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岩法课堂”内容丰富,从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到司法创新、破“旧”立“新”……每一堂课都立意深远,干货满满。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明聪对记者说:“通过‘岩法课堂’学习培训新平台,线上线下齐发力,达到了理论业务‘云’培训、观点话题‘云’探讨、疑难问题‘云’咨询、学术信息‘云’共享的目的,有效提升干警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实效性和精准度。”
“岩法课堂”仅仅是市中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的一个缩影。今年来,市中院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关键指标和短板弱项,发扬“冲冲冲”工作作风,开展执法办案竞赛,推进执行品牌建设,涌现出了如武平法院 “110”机制、连城法院联动拘传机制、长汀法院“车辆悬赏”机制,上杭法院预处罚机制等亮点品牌。这些机制创新有效地破解了执行案款发放赌点难点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据了解,今年龙岩两级法院共发放执行款13.55亿元,除法定延期事由外,期限内案款发放率达到100%。今年11月,市中院报送的《龙岩法院“三位一体”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经验被首期《福建执行动态》刊载,向全省推广。
法院干警为弱势群体追回血汗钱。
抓党建、带队伍。龙岩两级法院传承“听党话、跟党走”红色基因,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等,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引领干警在审判执行、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亮身份、作表率、当先锋。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事成。有了铁的纪律,有了红色法魂的熏陶,龙岩两级法院队伍纯洁性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增强。今年以来,龙岩两级法院共有22个集体、58个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8名法官获评省级审判专家,“调解超市融平台”获第二届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62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市中院获评全省法院学术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奖”,学术调研成绩创历史新高。
2、赓续“红色”血脉 永葆政治忠诚
走进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天平托举起火苗状馆标十分醒目,“金谷寺”绽放出金色光芒,“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十个大字熠熠生辉。
在这里,每一位参观者都能领略到闽西在共和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历史地位,这里已经成为新时代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
红色是闽西最鲜明的底色,享有“二十年红旗不倒”赞誉的闽西“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近年来,市中院立足独特的红色资源禀赋,持续做大做强“红色”品牌。他们充分利用红色资源优势,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以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为主线,深入开展红色教育,打造红色法治文化,汲取前行力量。
今年4月25日,市中院牵头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展示、销毁活动。
“要赓续红色血脉,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优势,依托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的展览、体验、培训、研修功能,认真做好下一代法治教育工作。”今年6月,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参观展览馆时对展馆传承苏区红色法治精神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历经数载匠心打造,打破通史惯例,结合历史轴线,设立了法治启蒙、法治萌芽、法治苏区、法治新风、法治坎坷、法治先驱、法治传承七大板块,内容丰富,馆藏上千件珍贵文物史料,翔实记录了波澜壮阔的共和国法治进程,被授予第二批“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获评首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列入全省法院文化建设重点项目。
据悉,今年6月展馆升级开放以来,内容更加丰富,建成集“展览+体验+培训+研修”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基地,已吸引前来调研、研学参观团75批1300余人次,累计参观人数已突破30万人次,一种探寻法源、传承法魂的浓厚文化氛围正在这里形成。
新时代,龙岩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红色基因融入法脉传承,促进党建与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互融共进。市中院党建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推广,获评“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
3、筑牢"绿色"屏障 促进生态文明
生态,是龙岩最大的优势;绿色,是龙岩最美的底色。
在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法院干警、林业干警职工种下的首批“碳汇林”树枫香随风舒展;在“全国林改第一村”武平捷文村村部,全省首家碳汇法律课堂—— “林农法治夜校”已持续开讲十年,深受农民喜爱;在长汀南山,失火烧山后经补种复绿的木荷正努力向上生长……这些是龙岩两级法院践行“绿色”司法的美丽风景,也是他们发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写照。
新升级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实现集“展览+体验+培训+研修”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基地。
为保护美丽环境、擦亮生态底色,市中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生态功能价值的深层次修复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联合市林业局出台了全省首个森林碳汇赔偿机制,通过科学制订工作指引,细化审判司法规则,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的审判提供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可量化的司法实践,该机制被省高院作为创新典型向全省法院推广并得到最高法院的批示肯定。
“我愿意修复生态并赔偿森林碳汇损失,尽快将破坏的林地补种回去。”今年4月,新罗法院在开庭审理陈某华滥伐林木案时,陈某华后悔地说。去年12月,他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到雁石镇“新竹坑头”山场砍伐杉木,被判处刑罚并自愿赔偿碳汇损失。据悉,自森林碳汇赔偿机制开展以来,取得明显成效,龙岩两级法院已审结适用森林碳汇赔偿刑事案件23件,督促被告人认购碳汇 2400多吨,被告人自愿缴纳森林碳汇赔偿金近13万元。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在生态审判工作中充分认识到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性,扎实开展履职生态环境审判,共作出适用“复绿补种”案件判决271件,发出“修复令”“管护令”119份,责令被告人管护及恢复造林1.4万余亩,有效修复了受损森林生态,有力地守护了整个森林系统的绿色生态,司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取得明显成效。
除探索森林碳汇赔偿机制外,龙岩两级法院还坚持开展生态司法协作保护,做忠实的生态环境守护者,持续护航水土流失治理和武平林改,形成了生态审判“三三”机制和生态司法“五评”机制,构建“生态司法+河长制”“生态司法+绿色矫正”机制。护航绿水青山,我市两级法院亮点频现,成绩显著,去年11月,我市两级法院11项经验和工作做法被省高院评为“生态司法十佳百优”,位居全省其他地市前列;今年9月,市中院生态庭荣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先进集体。今年1月,市中院联合市林业局发布全国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名录,共护古树名木;3月,市中院联合省高院、市林业局建立全省首个“司法绿碳基地”,探索碳汇司法试验林;4月,武平法院“林农法治夜校”充实碳汇法律课程,保驾碳汇经济 ;6月,长汀法院打造生物多样性司法宣教基地,宣传生态法治;持续深化“保护生物多样性·龙岩法院在行动”主题实践,继保护“名木古树”之后延伸开展“爱鸟护鸟”专项行动;9月,创新生态司法协同机制,发挥部门联动效应,以“龙津湖公园天鹅被盗案”为切入点,联合开展观摩庭审、捐赠黑天鹅、闽西鸟类保护生态司法研学、“爱鸟护鸟”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
坚持党建带队建,市中院积极组织干警支援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龙岩两级法院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打好绿色生态牌”,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努力打造生态司法工作新局面,为助力龙岩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4、高擎“金色”天平 护航发展大局
“以往案件办结时限是三个月,如今有了协同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大部分案件一个月就审结了,效率太高了。”日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龙岩分行的工作人员周女士对如今案件审判速度之快点赞。
为擦亮“金色”招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中院牵头市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局、人行龙岩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协同改革、协同服务、协同解纷、协同防控的“四协同”金融法治框架体系,着力打造金融司法协同的“龙岩样本”。
“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是龙岩法院系统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的有益探索,通过司法助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深入实施,确保龙岩普惠金融改革工作能走得远、跑得快、行得稳、唱得响。”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盛元表示。据悉,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立以来,注重打造线上纠纷化解“快车道”,依托线上平台,强化金融纠纷案件的多维管理,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延伸普法触角,铺平普惠金融司法服务便捷通道。线下,市中院以龙岩农商银行为试点,对10万元以下的小额金融纠纷适用快速解决机制,简化流程办理。同时出台相关政策,对涉水土生态、乡村振兴、青年创业金等金融纠纷则按“可调解”“执行困难”“引发群体风险”等标签划入相应化解通道。线上,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超市新罗在线融平台”,建立中心城区普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司法e专区,打破信息壁垒,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协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悉,11月,《龙岩市司法协同赋能普惠金融改革》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做法被写入《福建龙岩市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获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简报推广。
与此同时,为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提升保护效能,构建大保护格局,市中院牵头协同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龙岩海关等6家单位,设立龙岩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龙岩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协助调查、联合惩戒等十项协作机制;制定《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聘请5个特邀调解组织、15名特邀调解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调解,促进诉讼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深入融合;强化跨区域联动协作,与厦门、泉州、漳州市中院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书》,定期围绕裁判尺度统一、诉非联动机制建设、协同保护格局构建等共性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积极服务闽西南发展大局。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周期间,市、县两级法院同步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展示、销毁活动,累计销毁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达2.2万余件。
破“旧”立“新”,龙岩两级法院不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力挽救具有“造血”功能的危困企业,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破产审判机制,坚持“有保有破”的差异化处置原则:对确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尽快引导启动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对具有和解可能的企业,积极引导债务人、债权人等多方主体促成破产和解,尽力挽救危困企业;对“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快速清出市场。今年5月,市中院成立专责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的民事审判第四庭,进一步整合我市两级法院司法资源,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司法能力,为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开启新起点。
5、提升"暖色"温度 增进民生福祉
“我母亲被他人砍伤,至今已花费一大笔医疗费,对我们原本贫困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及时雨,感谢法官对我们家的帮助。”余某某感动说道。
余某某母亲受救助只是龙岩两级法院开展司法救助中的一件。据了解,今年国庆节前,龙岩两级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向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28件75名困难群众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17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切实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风吹日晒种一天菜才赚70元,我们老人家挣点钱不容易啊,感谢法官们帮我们追回2.6万元‘血汗钱’。”这是武平法院十方法庭收到的一封来自13名阿婆联名手写的感谢信,朴实的话语中饱含对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深深赞誉。
法院的温暖一直在持续着,有化解农民工欠薪纠纷,有法庭“搬”到村委会巡回办案,有群众送来的凝聚着干警尽职尽责救助的一面面锦旗……这些工作虽然普普通通,却彰显龙岩两级法院保障弱势群体,增进民生福祉的为民情怀。
诉讼无声,司法有爱。龙岩两级法院用“法”安民心,用“情”办民事,通过开展巡回审判、“点单式”普法、用活执行救助保险、组织公益献爱心等,以实际行动、用爱心和温度“让每一位弱势群体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大爱”在龙岩传递,用心用情书写“大爱龙岩”的优美画卷。
赓续红色基因,红色司法代代传。在迈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龙岩两级法院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为龙岩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融媒体记者 陈志强 通讯员 汤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