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玉林这样执行新政

日前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

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

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

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截图)。

对于新政在玉落地实施等问题

记者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了解到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按照全国统一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即放款时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时间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按照2.6%和3.1%执行。

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贷款核算规则相关规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则保持不变。

据悉,这是央行继2015年之后,7年来对住房购房基金贷款利率的再次调整。按照玉林市个人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房最高额度4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按照3.1%利率执行(月还1708元,)后,相比按3.25%执行(月还1740.82元)时,每月月供可减少32.82元,累计30年减少利息总额约11793元。

备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关于贷款核算的规定:

还款期间,当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时,按下列规则执行:1.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应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2.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写 | 记者 唐劲梅

编辑 | 张宗海

责编 | 蒋西河

校对 | 胡宗梅

审核 | 钟 原

监制 | 邹焕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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