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准基韩剧《邪恶之花》回归,高阶渣男的一半魅力,是变态感给的

38岁的李准基带着当下最红的韩剧《邪恶之花》回归了。

该剧的设定非常扣人心弦:身为连环杀人犯的儿子、本身也背负着血债的在逃通缉犯伪装成家世良好的富二代,与警察组建家庭,隐姓埋名10多年最终身份遭到暴露。

近年这种“恶人”设定的角色屡上热搜,《他人即地狱》中李东旭饰演的杀人牙医徐文祖、《罪梦者》中的许光汉饰演的变态男孩林季子、《kill eve》中的天赋十足的职业杀手Villanelle等,相比真善美的化身,人们似乎对“坏蛋”更加痴迷。

大众对“变态”的痴迷不仅表现在对影视形象中,美国连环杀手加里·里奇韦,人称绿河杀手,他在1982-1984年间杀害了48名女性,不仅如此,加里还喜欢尸奸,如此凶残的杀人犯,入狱后竟然还收到了成堆的情书、“粉丝来信”用麻袋装;北大弑母案的吴谢宇,在逃时在夜店做招待,也斩获女客无数。

近几年心理学界发表了较多的研究讨论变态型人格对于人的吸引力问题,发现一些拥有反社会人格特性的人在两性市场上更具魅力,尤其在短期择偶中成功几率远高于正常人。

问题来了,为什么我们这么爱“变态”?

1、假面的魅力

拥有变态型人格的人,往往有一些反社会的人格倾向,缺乏同理心、对他人情感感知力低下等,因此,他们无需在正常社会中生存,就需要塑造出一个正常的面具,用以扮演正常人来应对日常生活。

《邪恶之花》中男主由于童年创伤导致他进入情感自闭,禁止自己与他人发生真情实感的沟通,于是无法理解和表达常人的表情,他通过阅读表演书籍,一遍遍对镜练习各种表情(微笑、悲伤、痛苦等)。

这类人往往观察力极强,模仿能力高,逻辑性强,个别时候还伴有表演型人格,所以只要他们想就可以轻而易举地“体贴入微”,抓住对方的“受用点”表演出对应的“魅力”,如果恰好再拥有美貌,完全就是顶配级别的PUA天才选手。他们对于这种“欺骗型”表演没有愧疚感,表演久了甚至可以很清晰的把两个人格彻底分离开来,就如同《邪恶之花》中的男主,上一秒杀人,下一秒带娃,切换自如完全没有不适感。

网剧《唐人街探案》中玫瑰的故事里,张钧宁饰演的跨国诈骗犯Ivy,外表纤细脆弱,气质知性优雅,内心却深如古井,骗术优越,面具一张接一张,即便睿智如男主的侦探也陷入了lvy的情网之中,导致误判放走了真凶。

有趣的是这种结合在《福尔摩斯》中早有体现,福尔摩斯最爱的“那个女人”艾琳•艾德勒,也是一个充满谜团的女人。看来不止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反过来也完全成立,越是聪明的男人可能越迷恋像谎言一样的女人。

谎花是最美的花,你永远不确定它的最终形态,它永远会带给你惊喜,而这惊喜中越是聪明的男人越能嗅到其中的破绽,他追着破绽一路走到底,是一个又一个的迷宫,在这种势均力敌的对抗中贯穿的是可贵的理解,布局之人唯有彻底了解破局之人,这游戏才能尽兴地玩下去。就像lvy说的

“世上不可直视之物,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谎花再美,也不会结果。”

有的时候谎花最大的真诚来源于她对自己发自内心的摒弃,不给自己结果,是身为一个人类对自身最大的否定,用欺骗的形式真诚地走向自毁,玫瑰有刺美如神,为的就是要你忍痛摘下,送它去死。

如果说剧内的“人民群众”是被变态人士制造的假象欺骗而喜爱他们,那剧外知晓一切真相的观众为何会臣服于他们的魅力?

法国哲学家玛丽-法郎士·阿兹布鲁克在《谎言》一书中分析了人类为何说谎,其中有一种说谎心理是基于“自我保护”。即当外界环境让人感到不安全或他人询问了你并不想回答的问题时,人类会选择说谎来保护自己从而获得安全感。

试想一下日常生活中,谁没有说过谎呢?但我们说谎并不全是为了获取利益,损人利己,有些时候就如同玛丽-法郎士说的,我们仅仅是不想把真实的自己暴露出来,因为觉得不安全。其实哪国法律规定我们必须要在任何时刻任何地点都坦诚相待这个世界呢?

但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观念”一些“规则”一些“人情世故”要求你充分的暴露自己,到处遍布的以保护为名的摄像头、审查委员一般的“亲朋好友”、八卦同僚、亲密关系中期待你“交代一切”的父母、男/女友等等这一切,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都是没有“界限感”的侵入物,而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隐私的需求,即便这个隐私可能并不重要、也不怪异、也非见不得人,但那也是一个心灵重要的组成部分,它需要被尊重,我们也有权不让任何人知晓。

但现实生活往往不尽人意,人们对窥视他人隐私有着极高的热情,在这种氛围中变态人士的假面将这些看客们“反将一军”,而观众在这种过程中会带入一种反击的快感,对强大的外界恢复一种掌控感即“你只能知道我想让你知道的”,有一种我才是强大的掌权者的错觉。

为什么说这种强大是一种错觉呢?其实真正的强者不是站在操控链条顶端的人,而是无论在任何环境任何状态下都不惧怕做真实自己的人,操控其实是虚弱的表现,试图操控一切意味着你惧怕一切,尤其惧怕“失控”,而真正的强者是直面一切,随时可以接受失控、应对失控,他不控制一切他战胜一切。当然也正因为变态人士的强大是虚假的,因此他们拥有了第二个魅力——反差萌。

2、反差魅力

弗洛伊德心理学流派认为每一种变态人格的养成都和童年的遭遇息息相关,绿河杀手的母亲就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女人,而《邪恶之花》的男主父亲本身就是连环杀人犯,童年也遭遇了很大的心理创伤,人在童年时期是比较脆弱的,当遭受了超过本身承受力的伤害后,往往会发展出另外一个人格来保护幼年的自己,这就导致他们的人格发育非常不健全,与正常人相比,他们内心可能会一直保留一个幼年时的自我,允许纵容这个自我不必长大,所以不少变态人士的真实内心可能非常幼稚、单纯甚至会有点……可爱。

《kill eve》中的职业杀手Villanelle,杀人无算,手法华丽,杀人时最喜欢看着被杀之人的眼睛逐渐失去光泽,但她本身的行为举止又时时透露出孩童的笨拙和可爱,由于和联络人康斯坦丁亲近,就装死人吓唬他,给年老的康斯坦丁办3岁孩子的生日宴会,完全枉顾康斯坦丁是组织的联络人,并且拥有在她不听话时处决她的权力。

Villanelle在3岁和30岁之间穿梭但切换并不自如,因为3岁是真实的她自己的一部分,所以她只会在亲近的人面前暴露,但这种真实的人格就像是假面背后的烟雾,总会从细枝末节中冒出来,这时候反差萌的感觉就出来了,没什么比大魔王是个小孩子更惹人怜爱了,这会激发看客的救赎冲动,谁不想做救世主呢?拯救他人于深渊,可以最大限度的满足一个人的价值感。

上一秒女杀手

下一秒小哭包

但我要说这种拯救冲动非常愚蠢,一个没有跌入过深渊的人,会过于乐观的估计拯救难度,而这种乐观本身就是对深渊之人的一种冒犯,你没有痛苦过就不要叫别人蔑视痛苦,你没有绝望过就不要叫别人战胜绝望,变态人士最不可忍受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弄不好你会激发他让你“腰疼”一下的想法,这就是所谓的送人头。

所以拯救深渊之人这事,一定是从深渊中爬出来的人才可以尝试的骚操作,普通人往往是,一通操作猛如虎低头一看送人头。但人类的特点就是过于自信,总想尝试做救世主,所以意欲“拯救”也是人们迷恋变态人士的重要心理基础。

掂量一下深渊的深度

3、死亡驱力冲动

在希腊文化中有两种极端对立的人类文化,一种是日神文化,即阿波罗精神,代表着正确、秩序、智性,一种是酒神文化,代表着放纵、混乱、兽性。

其实人类出现在地球上也就500万年左右,人类文明史就更加短暂,尤其是现代文明史,即便是当代,世界的发展也是极度不均衡的,人口贩卖、奴隶他人在当代地球也是屡见不鲜的,现代人总忘记人也是动物这个事实,人类的人性关乎文明,兽性关乎动物本能,有些时候你很难说哪一个才是人类的本性,杀戮如果是反本能的为什么人类这么热衷于战争、屠杀?

翻开历史书哪篇不流血?按心理学分析理论来说,人格由本我、自我、超我组成,本我类似兽性本能,自我是社会性,而超我是文明的代表,不可否认人都有回归本我的需求,因为在本我状态中人最自由,而变态人士在回归这件事上做的比较彻底。

无视规则的欺骗、肆意妄为的杀戮、不付代价地伤害他人满足自我,即便是普通人也不得不承认看着他人作恶有时会有“爽感”,但无疑人类发展出理智不是为了温良恭俭让,而是为了让人类更好的生存,完全屈从兽性,必将极快的走向灭亡,所以酒神精神中包含着一种“死亡驱力”,即追求极致和刺激甚至死亡的冲动,但酒神精神也不是这么浅薄的纵欲,它还代表从生命的绝对无意义中获得悲剧性陶醉。

美剧《真探》中的男主角就是一个在日神与酒神之间穿梭的人类,真正的酒神不是打破规则,而是离开规则,这是一种别样的美感——他到过无人之境,极度自由是自我的放逐的结果。只是当世界只剩下死寂之后,自由是否还那么重要?失去了人群这个对立面,个体是否还存在?没有黑,还有白吗?酒神更像是日神的完结篇,精美的逻辑尽头可能是死一般的宁静。

可能每一个人类内心都着酒神与日神,就像《kill eve》第三季中Villanelle说的,每一个人内心都有一头怪兽,有些人意识不到它存在,有些人假装它不存在,有些人被它驯服,有些人尝试驯服它,有些人决定和它共生。

人群有的时候会帮助我们忽略怪兽,有的时候会激发怪兽,但我想没有人能真正战胜这个怪兽,可以杀死兽性的人类已然不是人类而是神。大部分人在假装它不存在或被它驯服了,但也有一些人选择了与它共生,在走向共生的那一刻,可能会发现隔着一条深渊凝视时——变态即我,我即变态。

每个人都有想成为暴徒的冲动,就如同每个人也都有想成为圣人的冲动一样。在神性和兽性间摇摆不定、挣扎纠结、又充满光芒的是我们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