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途中手机掉落,低头捡手机引发悲剧!

临近春节,钟某某租车回家过年,导航途中手机掉落,钟某某低头捡手机,车辆径自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电瓶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酿成一死两伤的悲剧!最终钟某某还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行车途中手机掉落

低头捡手机酿车祸

2020年1月20日,距离春节已不足四天, 80后男子钟某某驾驶着从朋友陈某某那租来的小型轿车准备从建德干潭回衢州龙游老家过年。期间,由于在高速出口开过头,钟某某便从衢江上方驶出高速路段。因对路况不熟悉,钟某某打开手机地图导航,并将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位上。

17时许,当车辆行驶至衢江区上方镇一路段时,因手机从副驾驶座位掉落,钟某某探过身子去捡手机,不料方向盘一偏,车子直接冲入对向车道,左侧车头撞到路边护栏,并撞向了迎面驶来的郑某某驾驶载着王某某的电动自行车,并顶着电瓶车再次撞到了徐某某驾驶载着汪某某的小型客车。当钟某某反应过来,去踩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这场“捡手机”造成的事故导致郑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汪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钟某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认定钟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鉴定,郑某某系道路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及胸腹腔器官损伤死亡;王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20年1月,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21日,钟某某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钟某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郑某某家属、王某某、汪某某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钟某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肇事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及被告人钟某某赔偿事故已产生的经济损失,被告人钟某某无犯罪前科,认罪认罚,自愿补偿被害人家属2万元,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衢江法院以被告人钟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敬畏生命,安全驾驶。行车过程中,视线脱离前方是很危险的。诸如低头捡手机之类的行为,以车辆行驶速度每小时50公里为例,低头两秒钟,车辆已行驶约28米,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根本来不及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