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农贸市场即日起正常营业(不含农村大集)

农贸市场是市民“菜篮子”“米袋子”的主要供应渠道,事关千家万户。2月3日,泰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贸市场有序供应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确保农贸市场(不含农村大集)正常营业。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在保供应、保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从维护全市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农贸市场(不含农村大集)正常营业。凡自行关闭的农贸市场(不含农村大集),即日起要恢复正常营业。

通知指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开办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在各农贸市场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站,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全面禁止活禽、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保持市场内外清洁卫生,落实消杀制度,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发现疫情第一时间报告。

要加强监管,确保农贸市场秩序规范。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严厉打击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帐、明码标价制度,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市场开办单位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业户入市经营。

要严格闭市审批制度。因疫情防控需要确需关闭的农贸市场,须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批准,并报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凡擅自关闭农贸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郭健据泰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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