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永恒
11月1日,丝芭传媒起诉鞠婧祎等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当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丝芭传媒”)在其官方微博发文,称该司发现艺人鞠婧祎未经该司许可私自接受公开商务活动,特此针对该司与鞠婧祎之间“经纪合约是否到期”“是否还存在经纪关系”进行声明。
声明称,鞠婧祎与该司所签署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及补充协议未到期,丝芭传媒目前依然是鞠婧祎的独家经纪人。对于鞠婧祎近期的违约行为,已经在司法程序处理中。而对于未经许可邀请鞠婧祎已经进行商务活动的第三方公司、品牌等,丝芭传媒已依法提起诉讼。
随后,鞠婧祎工作室发文回应称,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协议已于2024年6月18日到期,丝芭传媒声称的“2018年9月10日双方签署《专属艺人合约》补充协议”系对方捏造,鞠婧祎没见过也没有签署过。
“针对丝芭传媒在合约到期后作假《补充协议》,捏造续约之事实,恶意扰乱我方正常合作,并煽动舆论的种种行为,我方已于今年7月起诉,并申请法院进行笔迹鉴定。另外,对所有对我方各个合作方造成损失的行为,我方绝不姑息,将用法律武器捍卫我方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6月双方曾就合约问题各执一词,引发网民关注。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丝芭公司捏造合同可能会对鞠婧祎造成损害,鞠婧祎可以要求丝芭公司承担对其名誉权的损害,以及与其他公司合作的利益损失。
其表示,伪造补充协议的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丝芭传媒捏造补充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例如通过限制鞠婧祎的自由接商务活动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或者以此来阻止鞠婧祎与其他公司合作从而维护自身的垄断地位等,那么就可能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将面临刑事处罚”。
付建律师表示,如果鞠婧祎确实与丝芭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将会违反与丝芭传媒之间的补充协议约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丝芭传媒的经济损失等。
天眼查显示,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上海丝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为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
另据红星新闻,丝芭传媒与多位snh48原成员存在合同纠纷诉讼,涉及的成员包括黄婷婷、冯薪朵、林忆宁、张语格、金莹玥、杨惠婷等。(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