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据昨日早些时候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就在昨日晚些时候,有一篇来自微信公号“火星试验室”的文章刷屏,该文章称对崔永元进行了专访。内文指出,崔永元明确表示“4天6000万片酬合同”所指并非范冰冰,并向受到牵连的范冰冰、徐帆、刘震云女儿刘雨霖三位女性道歉。
▵电影《手机》剧照
崔永元还透露,影视行业偷税漏税现象比大家想得严重得多,涉案金额远超目前曝光金额的10倍以上。至于5月28日微博中所曝光的涉事明星,他透露并非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伙”,并透露该团伙涉及到此次《手机2》。
针对有网友怀疑此刷屏文是假的,该文章还对质疑评论置顶进行了回复。
针对#崔永元开撕范冰冰#事件,人民日报微博更是连发两条短评,谈明星“阴阳合同”及涉税问题。
@人民日报 昨晚评论指出:有关影视从业人员有无签订“阴阳合同”,有无逃税,应公正调查,用事实说话。一旦逃税,少数人占了便宜,挑战的却是税法,危害的是国家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名气再大、“粉丝”再多、人脉再广,谁都不能享受法外特权。
稍晚时候,该微博再发评论称:一次网络争论,让国税总局介入调查明星“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如果说明星拿多少片酬是市场定价,交多少税则是法律说话。阴阳合同存不存在?确属行业潜规则?摸清查实,对当事人和公众都是交代。正所谓“欲带皇冠必承其重”,演艺明星从来都活在聚光灯下,拿得起片酬,就应经得起查。
昨天,崔永元在接受江苏新闻广播记者采访时已经表示,愿意配合税务部门展开调查,同时他回复记者,可以将他本人的联系方式直接提供给相关部门。(此前报道:国家出手,贵圈要凉?崔永元说愿意配合税务调查)
静候“一抽屉合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