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大連女童兇手曾多次尾隨女性 警方:父母未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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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生前的畫作。

最多再有一百米,10歲女孩小琪(化名)就能到家了,但她卻永遠消失在了監控中。

5個小時後,父親王久章在小區內一處灌木叢中發現了女兒的遺體:小小的身軀蜷縮在塑料袋裡,身上有7處刀口,左眼上留著淤青……

24日晚間,大連警方發布通告,稱蔡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認了殺害小琪的事實,因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已於10月24日依法對其收容教養。

小琪的死牽動了這座深秋的海濱城市,悲傷的人們在案發地為她獻上白燭和鮮花。還有小區居民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據小區內多名女性住戶稱,此前曾遭到蔡某某尾隨和騷擾。

正逢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法之年,此案也引發了各界對相關問題的討論。記者注意到,26日審議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中,包含學界和民間呼籲已久的分級預防和細化教育矯治措施。

最後一聲「再見」竟成永別

10月26日,小琪的遺體尚未火化,沉浸在悲傷中的王家人度過了難熬的頭七。39歲的賀美玲如今深陷自責,她覺得如果10月20日當天沒有因午睡錯過丈夫的電話,女兒可能就不會出事。

10月20日,是個星期天,賀美玲和丈夫王久章如往常一樣,凌晨三點多就起床出門拉貨,直到中午才回家給剛起床的孩子們準備午餐。那天,賀美玲做了小琪和哥哥最愛吃的紅燒黃骨魚、千葉豆腐。

夫妻倆從2007年遷居到大連市沙河口區西苑花園,他們在小區內經營著一家蔬菜水果店,店名叫「好運來」,因為人和氣,小區內大多數人都跟他們相熟。

賀美玲告訴記者,他們的老家遠在內蒙古呼倫貝爾。2005年,一家人遷到大連。兩年後,家裡購買了西苑花園小區的房子。為能在異鄉供養一雙兒女,王久章在外找了一份開挖掘機的工作,周末時幫忙妻子照顧蔬菜店的生意,女兒出事那天,他一直留在店裡照看。

午飯過後,小琪照例去美術班學畫畫,出門前,她跑到賀美玲跟前,讓母親為她梳上小辮兒。賀美玲說,女兒雖然年紀小,但十分聽話懂事,平時她店裡生意忙,小琪都是自己梳頭上學。

梳好頭髮,大約1點不到,忙碌了一早晨的賀美玲感到一股困意襲來,她走進裡屋躺下,朦朧中看到小琪披上一件紅色的夾克衫出了門,臨走前她還問了一聲:「媽,外面冷不冷?我去上課了,再見。」

兩個半小時後,賀美玲被枕邊震動的手機吵醒,睜眼看到了丈夫20分鐘前打來的數個未接來電,她驚覺:下課已半小時了,小琪卻還沒到家。

王久章說,小琪學畫畫的美術班離家不遠,步行最多只需要15分種,女兒一般會先到蔬菜店裡把畫筆和書包放下再回家,那天他卻一直沒有等到她,他趕忙聯繫妻子,可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賀美玲向記者回憶,當天午飯後,小琪曾經拿著她的手機玩遊戲,為不影響正讀初三的哥哥寫作業,細心的女兒把手機調至了震動模式。

意識到女兒「失蹤」了,夫妻二人開始瘋狂找尋。他們調取了小區多處監控視頻,最終在小區內某個路口商鋪的門前監控中看到了小琪最後的身影:10月20日下午3時20分,身穿紅衣的小琪經過距離案發地蔡某某家僅50米的路口。

記者在現場看到,該路口距離王久章的蔬菜店也不過100米。賀美玲說,如果不出意外,小琪再走三五分鐘,就能到家了。

但小琪卻再也沒能回來。等到王久章再次見到她時,小琪被人裝在塑料袋內扔在小區一處灌木叢中,已經沒了氣息,身上的紅色外套被鮮血浸透,臉上還帶著傷,下身裸露著。

賀美玲奔到現場時,警方已經拉起警戒線;她太后悔自己睡過了頭,沒去接孩子放學,一聲「再見」竟是永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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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在美術班上課時,老師為其拍攝的照片。

警方:加害人父母未參與未包庇

小區內發生了命案,一時人心惶惶。

案發當晚,警方經現場勘查和走訪調查後,很快將嫌疑人鎖定為該小區13周歲的男孩蔡某某。10月26日,記者在現場看到,蔡家後門距離遺體被發現處僅10米,路面上至今仍能看到幾行斑駁的血跡。警方通報顯示,蔡某某在被帶走的當晚就供認了殺害小琪並且拋屍的行為。

賀美玲告訴記者,蔡某某和小琪哥哥就讀同一所學校,今年初二,因為常來蔬菜店買蔥,有時候也會跟他嘮上幾句。在賀美玲的講述中,2018年,蔡某某母親曾向她打聽小區內有無靠譜的託管班,賀美玲推薦了小琪和哥哥所在的一家,但是蔡某某去上了一個月就沒再去了。

今年12歲的廖輝(化名)曾與蔡某某一起上託管班,同時也是蔡某某低一年級的校友。他告訴記者,蔡某某經常不去上課,有一次老師差他去蔡某某家喊他,他在門口聽到「屋裡有奇怪的聲音」,但是敲門卻久無應答。廖輝還說,蔡某某的學習成績不太理想,「不是倒數第一就是倒數第二」,在學校時還總喜歡看女同學。

賀美玲說,在出事前,她曾幾次在晚上9點仍看到蔡某某在小區內遊盪,她還曾善意提醒,「我說孩子啊,這麼晚了你還不回家,擱外面兒瞎溜達啥。」但蔡某某並未理會。

王久章稱,事發的20日下午3點左右,蔡某某曾走到好運來蔬菜店問他,「小琪去哪兒了。」王久章回說,她去上美術班了。等到王家人在四處找尋時,蔡某某大約在4點半時又碰上過王久章,還問了句「你們女兒找到了沒,神態毫無異樣」。

賀美玲說,為小琪屍檢的法醫曾告訴她,女兒身中7刀,其中有一處為致命傷,死因是失血過多而亡,但並未遭到性侵。截至發稿前,家屬尚未收到正式的屍檢報告。

小琪的親屬質疑:蔡某某如何獨自一人完成殺人拋屍清理現場等行為;且事發當時為星期天,蔡某某的父母是否在場或從中參與。

有媒體報道稱,蔡某某與母親曾將沾血的衣物拿去當廢品變賣並遭到拒絕,26日,記者找到了當日在小區收廢品的郭海(化名),他否認了這一說法,並稱20日下午5點,蔡某某確實和其母親拿著廢紙箱和幾個礦泉水瓶去賣,但沒有其他物品。

蔡某某的母親庄某某在大連某購物中心經營著一個售賣海參等水產乾貨的攤位。對麵攤位的攤主告訴記者,20日當天庄某某和往常一樣出攤,市場上生意不好,「當天她在攤位上看了一下午手機,4點左右收攤回家。」

記者注意到,從庄某某攤點到其家總距離接近5公里,且這一路時常擁堵,駕車約需半小時。

針對案發時蔡某某父母是否在場等問題,記者26日向大連市公安局求證,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其父母確實未參與,且不存在包庇,「如果真的存在這些情況,我們沒有理由去袒護,也早就在通報里一併說明了。」

該負責人還表示,因為案件的受害人和加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具體的案情細節不便再對外透露,「從受理、辦案到做出收容教養3年的決定,整個過程都是嚴格按照規範,經由省里審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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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久章發現小琪遺體的灌木叢

小區多名女住戶稱曾遭蔡某某尾隨騷擾

大連市公安局同時向記者證實,蔡某某確實出生於2006年1月,作案時距離《刑法》規定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相差不到三個月,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而案發小區的居民們發現,危險在小琪被害前就已有徵兆:小區多名女性住戶反映,自己曾遭到蔡某某的跟蹤尾隨,甚至有人被他掀過裙底。

小區居民劉玫(化名)25日晚間告訴記者,今年春天某日,她下班回家時,曾被蔡某某尾隨至樓道里,在經過樓梯轉角時,她瞥見了跟在身後的蔡某某,「當時還不知道他是誰,看著是一張孩子的臉,但個兒很高,1米7多,也很壯。」見劉玫回頭望著他,蔡某某立馬問:「這裡是幾號樓?」劉玫反問他:「要幹啥?」蔡某某便轉身跑了。劉玫說,當時以為只是個孩子的惡作劇就沒在意,直到兇案新聞曝光後,她才發現,當時跟蹤她的人正是蔡某某。「現在想起來都脊背發涼。」劉玫說。

劉玫的遭遇並非孤例。另一位27歲的女住戶也講述了自己三次被蔡尾隨的經歷。鄰居用手機現場拍攝的視頻顯示,該名女住戶自稱蔡某某首次跟蹤時曾拍其肩膀,主動幫她提東西,並同樣提問「這是幾單元樓?」第二次被跟蹤時,女住戶用手機拍下了蔡的臉,事後,她和丈夫曾在小區內撞見過蔡某某,丈夫還「口頭教訓」了他一頓,之後便沒有再犯。26日,記者嘗試電話和簡訊方式聯繫該名女住戶,但未獲得迴音。

另有三名案發小區的住戶告訴記者,今年8月,曾看到蔡某某在小區內對一名成年女性「動手動腳」,其中兩名男性住戶稱,他們曾一起為這事「攆」(趕走)過蔡某某。

但這些似乎都並未奏效。案發小區內一商店的老闆阿青(化名)告訴記者,曾有一位被蔡某某騷擾的女孩的母親報過警,然而之後並無下文。阿青說,蔡某某從派出所出來後曾去他的商店買東西,還對其說自己是冤枉的。他曾跟蔡某某父母說過孩子的情況,「他父母都不管。」

蔡某某對女性的「捕獵」讓小區居民心生不安,尤其是家中有女孩的父母。一位母親告訴記者,出事後她再也不敢讓孩子獨自回家,甚至把朋友圈內的孩子照片都刪掉了,也不敢用女兒的照片做頭像,生怕「被別有用心的人惦記。」案發地周邊幾棟樓的居民則在考慮搬家,另尋住處。「他收容教養3年出來,能改好嗎?萬一再做壞事,怎麼辦?」一位居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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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家中牆壁上張貼的獎狀

人大常委會委員:未成年人嚴重犯罪重複犯罪不應輕罰

小琪被害後,對於蔡某某父母的職業和家庭背景,小區內也流傳出多種說法,有說父親是擺燒烤攤的,抑或是在燒烤店給人打工。有媒體報道稱,有人看到蔡某某和父親一起在家中看淫穢視頻,對此,蔡某某舅舅回應稱「謠傳他看黃片是扯淡。」26日下午,他向記者發來簡訊,表示其常年在外地,對家中的事並不了解。

目前,可以從官方獲得證實的是,蔡某某父母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平時對他確實疏於管教。

不過,也有正面的聲音。和蔡某某母親在同一市場擺攤的店主告訴記者,在她印象里,蔡某某父母都是挺好的人,老實本分,庄某某時常跟她提起兒子蔡某某,「總說她兒子好。」自從蔡某某被警方帶走後,再也未見他家有人回來過,家裡的燈卻一直亮著。

10月26日,小琪的頭七,親屬們將她的黑白遺相高掛在蔡某某家的窗框上,地上堆滿了前來弔唁的群眾送來的黃白色鮮花和蠟燭。王久章把小琪的一件粉紅色羽絨服和紙錢一同燒了,賀美玲跪在一旁,雙手撫摸著寫有女兒名字的花籃,哭成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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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頭七,母親賀美玲含淚來到案發現場祭奠。

賀美玲說,對於無法追究蔡某某刑事責任的結果,他們無法接受,已聘請律師,但是暫未考慮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小琪之死在網路空間再次引發了圍繞未成年人保護法展開的針對是否應當降低起刑年齡、收容教養是否有效等話題的熱議。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羅翔此前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他主張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至少可降低至十二周歲。羅翔認為,民法總則已經將無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從十歲下調至八歲,「正是考慮了社會生活的實際需要。」

中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師佟麗華則認為,下調起刑點只是一種相對簡單的選擇,要從根本上有效控制犯罪,應建立更為完備的教育矯正體系。

依照刑法規定,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犯罪少年被判處徒刑或拘役的,由少年犯管教所管教。

佟麗華坦言,從法律層面而言,對於未滿14周歲、涉嫌刑事犯罪的青少年教育矯治,確實存在制度空白,他呼籲加快修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進一步明確「青少年接受收容教養,由哪個政府部門決定、在哪收容、如何進行」。佟麗華建議,在各省份建立集中的未成年人教育矯治中心,由司法機關通過一定的司法程序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進行收容、教育。

據10月27日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10月26日上午舉行分組會議,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等。在分組審議中,多名與會人員提及未成年人的嚴重暴力事件。鄭功成委員表示,如果沒有刑事責任和刑法處置,不足以震懾。對未成年人不光是預防犯罪的問題,還要有懲治犯罪的內容。李鉞鋒委員說,對於未成年人嚴重犯罪和重複犯罪的,不應該再減輕處罰。

記者注意到,26日審議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中,包含學界和民間呼籲已久的分級預防和細化教育矯治措施。

「如果能夠推動法律的修改,小琪才算沒有白死。」祭奠的人群中傳出這句話。

回到家中,賀美玲整理出小琪生前的畫作,共有厚厚的好幾沓。賀美玲說,美術班的老師總誇小琪,說她極有天賦,長大了能往藝術方向發展,她也從不吝嗇對女兒的教育投入。「淇淇最近在學素描,剛學會畫五官,還沒學會畫人,人就沒了。」

小琪最後的素描作品

成冊的作品集里,有一張小琪畫的太空飛船,畫面上一共有四個人,她用稚嫩的筆體在畫稿旁下:「長大要成為一個飛人,這樣就能去看我們的地球道地(到底)有的(多)大。」

遺憾的是,她再也無法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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