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填寫出口明細時,什麼時候填寫出口報關單號?什麼時候應填寫代理證明號呢?
答:若是自營出口的,則代理證明編號無需填寫,正常填寫出口報關單號,報關單號的填寫規則為18位的海關編號+0+2位項號。
報關單
若是代理出口的,則需要填寫代理證明的編號,出口報關單號無需填寫。按《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編號(18位)+兩位項號(01、02…)填寫,項號按《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所列順序編寫。
橫琴平潭地區區內購買企業申報退稅時,「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號」欄次填寫「進境貨物備案清單號」。
【1】
- 問:外貿企業錄入進貨明細時,錄入進貨憑證號後還需要錄入「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嗎?
答:如果是手工採集進貨明細數據,直接填寫「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報表」中的「進貨憑證號」就可以,具體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數字組成。填寫後,無需填寫「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
如果是通過外部數據導入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不需要在「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報表」中錄入「進貨憑證號」,導入發票信息後,可以錄入「發票號碼」欄次後,系統會自動帶出發票的相關信息,無需填寫「進貨憑證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