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好奇,麥琳到底是不是李行亮的經紀人?
如果說,獨立之後,認知水平低,社交能力差,缺乏基本專業素養的麥琳一手包辦了李行亮經紀人的相關工作,那麼,41歲的李行亮想要翻紅?
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再見愛人》雖然是一個婚姻觀察綜藝,但也不妨礙我們從一些小細節中,推斷出明星夫妻們在工作中的狀態。
畢竟,如何完成節目組給予的各種任務,如何處理節目中出現的突髮狀況,如何處理跟其他嘉賓的關係,都是可以討論的素材。
何況,上真人秀本來就是一份工作。
麥琳的社交能力其他的文章已經討論很多了,不必贅述。
就沖她能讓見多識廣的張泉靈都一度語塞就能看出這是一個多麼難打交道的人。
很難想像,她用節目中的社交狀態去為李行亮接洽工作會是怎樣的災難。
本文想聊聊學習完最新「麥學」之後,再回頭看前幾期節目,對於某些細節的感受,並聊聊,為什麼就算麥琳能改善社交方面的問題,依然不適合擔任李行亮的經紀人。
缺乏專業性是肯定的。
音樂人的經紀人未必一定要很懂音樂,但麥琳的問題在於,她沒有相關的專業知識,也不具備一定的音樂審美,卻偏偏要插手李行亮的創作。
對於音樂,麥琳是門外漢,這一點是她自己認證了的——
「我都是聽某音神曲那種。」
「它的編曲是怎麼樣,它的結構是怎麼樣,我聽不懂。」
「我也不需要因為找了一個搞音樂的老公,就必須要聽懂它。」
不懂,但要評判,要干預。
李行亮想做city pop風格的專輯,麥琳覺得,風格太小眾,沒有流量,賺不到錢。
追求商業回報本身是沒有錯的,但問題在於,一個門外漢憑什麼覺得自己可以判斷市場呢?
靠跟自己聽的神曲比較嗎?
這跟一個旱鴨子對游泳運動員的泳姿指手畫腳有什麼區別?
麥琳不適合當經紀人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她的商業嗅覺是很差的。
作為藝人的經紀人,哪怕你不懂專業,但起碼要明白什麼是機會,否則,就算天上的餡餅掉到的懷裡,也可以能被當成垃圾給扔掉。
節目里有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麥琳擔任導遊的時候,楊子「童心」泛濫,買了80多塊錢的煙花。
作為娛樂圈老油子,他很快想出了解決辦法:「亮亮你唱首歌就行了。」
通過「賣藝」來換取旅費,在旅遊綜藝里是很常見的。
麥琳的第一反應卻是:我不會為了80塊錢把我老公賣了的。
或許在她看來,李行亮的身價是很高的,平常出去演出多半都以5-6位數起,為了80塊錢賣唱是掉身價的事。
但,她沒有想過,這是80塊錢的事嗎?
這可是芒果的大熱綜藝,楊子是在給李行亮展現才藝的機會啊。
李行亮應該也明白楊子的用心,所以並沒有抗拒。
在楊子點了《漂洋過海來看你》,並對麥琳說自己很了解李行亮的時候,李行亮也給予了正面反饋:知道我會唱這歌。
楊子是會點歌的,李行亮的嗓音清澈溫柔,他抱著吉他低吟淺唱的畫面,是他在這個節目前幾期中唯一的高光時刻。
也是為數不多,讓叨姐覺得他有魅力的時刻。
節目組甚至還給他們兩人剪了一段溫馨的mv。
這好像也是播到目前為止,他們最後的溫情時刻了。
如今再看,真的很諷刺。
試想,如果提出「賣藝」的不是楊子這個讓麥琳很難拒絕的霸總,李行亮大概就會因為麥琳情願付出的80塊錢而失去了閃亮的機會。
這也很諷刺。
麥琳希望李行亮紅。
在開篇做測試的時候,就表示自己的願望是希望李行亮站上更大的舞台。
後續的節目里,又表現出強烈的想要變現的慾望。
但麥琳只會做簡單的數學題,幾萬塊唱一首是賺了,80塊錢唱一首是虧了。
她根本不知道,有些機會是無法用具體的數字來衡量的。
當然,如果她能稍微有點意識,應該就不會在節目里表現得如此「真實」了。
雖然說黑紅也是紅,但李行亮並不適合走這樣的路線。
麥琳的表現實際上已經影響到李行亮的事業了。
有不少網友因為討厭麥琳,而表示不會去聽李行亮的歌,因為李行亮賺的錢都在麥琳手裡,他們不想把錢給麥琳花。
李行亮在跟張泉靈對話的時候說,麥琳會事無巨細地干預他的生活。
但從他後面的表述來看,麥琳干預不僅是他的生活,還有工作。
李行亮的原話是:其他事情,比如宣傳也好,運營也好,或者是咱們要招什麼人,我都沒問題。但是我希望我在創作的時候,我能有自己的意見。
這其實也是一個錯誤認知。
經營一個藝人跟經營一個公司是一樣的,尤其是在當下,並不是你掌握了創作的主動權,就可以得到市場認可的。
在李行亮認知里,可以交給麥琳的「宣傳」,「運營」,「招人」都會作用到他的事業上,以麥琳的認知水平,這些工作,她干不好。
不管李行亮和麥琳離還是不離,如果真的在事業上有所追求,最好還是把婚姻和工作切割一下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