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多一度丨「閃婚閃離」多地頻發,小心「甜蜜陷阱」

近日,「跨省閃婚」引發關注。媒體調查發現,「閃婚閃離」多地頻發,相親到領證多在3天內完成,有男方最高支出四五十萬。「閃婚閃離」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嗎?婚姻什麼情形下可撤銷?怎樣辨別騙婚行為?如何避免落入騙婚陷阱?一文速覽。

「閃婚閃離」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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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該條規定並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彩禮,而是禁止結婚索取財物。婚姻是自由的,自願的,彩禮只要符合自願和適度原則,法律都是不禁止的。

那麼,什麼情況下彩禮可以要求返還?閃婚閃離,彩禮需退還嗎?

有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三種情形下,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司法解釋雖然明確規定了這三種應當返還彩禮的情形,但是並沒有限制其他情形下可以返還彩禮,就是說,除了司法解釋規定的三種返還彩禮的情形,還存在其他情形,即可以酌情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數額。

總的來說,在判斷彩禮是否返還、返還數額上,要充分考量男女雙方是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婚前交往時間的長短、彩禮的數額與家庭收入水平、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誰撫養、雙方未締結婚姻關係或離婚的原因和過錯、當地風俗、彩禮使用情況等多種因素,對案情進行綜合的整體把握。

還有無效婚姻?結完婚還能再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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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泛指社會中,男性和女性之間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戶成親,形成人際間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更不是牟利的工具。

哪些情形會導致婚姻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同時,根據《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九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婚姻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其中,利害關係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和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哪些情形下婚姻關係可以申請撤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注意,根據《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十八條規定,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所稱的「脅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不得不防!這樣辨別是否被騙婚

騙婚是指以婚姻為誘餌,詐騙他人財物的行為,系形式上借用相親訂婚收取彩禮,實質上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一些不法分子以結婚為幌子,騙取受害人錢款,然後以各種理由「拒婚」、尋機逃離,最終達到詐騙錢財的目的。

騙婚通常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不法分子瞄準的對象大多是大齡未婚青年或急於成家的青年,以相親、結婚為名行騙;

二是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後,大多以買禮物、買首飾、彩禮等名目為由索要錢財;

三是行騙流程較快,一般都是快速地推進說媒、相親、結婚、離婚及脫逃等程序,有些案件中甚至出現團伙作案的情形。

騙婚五大慣用伎倆

①女方家鄉風俗異常多

女性騙婚人及其同夥會直接或間接提醒男方,假借女方家鄉的風俗多,需要有見面禮、禮金、三金、改口費。這些都可以歸結為婚前彩禮。

②要求籤訂婚前財產協議

以保護騙婚人切實權益或者以消除騙婚人家長顧慮等看似合理的借口,利用對方對法律和文字理解能力的欠缺及著急結婚的不良心態,要求籤署婚前財產協議,將婚前個人財產約定為離婚時必須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

③抓住受害人同情心

騙婚人善於利用受害人同情心。結婚後甚至僅僅在戀愛後,騙婚人編造諸如父母等親人患重病,生意失敗急需周轉資金等理由。而受害者卻認為考驗自己、表達對對方愛意的機會到了,慷慨解囊,將財物借給甚至贈送給騙婚人。同時礙於情面,受害者羞於取得借條、收條等證據。騙婚人取得錢物後,將迅速轉移他處。

④婚後要求受害人重新購房、買車、置物

騙婚人以現有居住條件差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在婚後重新購房,購買大量傢具、汽車等大件。

⑤婚前婚後大變臉

結婚後,騙婚人在財產索取得差不多的時候,就會以家庭暴力、發脾氣、吵架、撒潑、拒絕幹家務、拒絕夫妻生活、花錢大手大腳等惡劣手段逼迫受害者離婚。使本來打算踏實過日子的受害者心力交瘁,只得主動提出離婚。而此時,騙婚人卻以各種方式拖著離婚進程,甚至要求對方給付賠償金才願意離婚。

對於索要彩禮後失蹤、離家出走的,索要彩禮後與他人同居的,或者短期內多次婚嫁的,要注意甄別是否涉嫌詐騙犯罪。即使不構成詐騙犯罪,存在上述情形的,在確定彩禮返還時,法院也會給予足夠的價值評判。如果認定女方的確是以索要彩禮為目的,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涉嫌詐騙犯罪的,人民法院會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如何避免落入騙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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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婚前,千萬不要被所謂愛情沖昏頭腦。婚姻一定要建立在雙方知根知底的基礎上,尤其是對對方的婚姻史需要有充分的了解。如果對方曾經有過多次短暫婚姻,則更需要多長心眼,謹防職業騙婚人。

▶不要輕信網路上的徵婚交友廣告,通過網路結識的婚戀對象,一定要對其真實身份和家庭背景做一定的了解和核實,尤其要辨別對方身份證的真假。

▶在結婚登記前,最好不要有大額的經濟往來,如大額的借款,或者贈送價值昂貴的禮物、房屋、車輛等,婚姻需要深厚的感情基礎,不能只靠物質來維繫。

▶交往中保持必要的防範意識。尤其要注意鑒別對方的許諾和自我介紹,騙子在行騙過程中還是有很多漏洞和破綻的,只要稍作留心,並通過調查,就能從中發現問題。

▶一旦發現被騙巨額錢財,要及時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最後,再次提醒廣大未婚男女,婚姻是人生大事,一定要擦亮雙眼,謹防落入「甜蜜陷阱」。

資料來源:中國普法、山東高法、豫法陽光、琿春林區基層法院、各地司法局、各地檢察院等

編輯 艾崢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