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海、梁顯泉被「雙開」

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潘海被「雙開」
貴州省紀委監委30日通報,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潘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潘海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搞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違反生活紀律;長期沉迷賭博;大搞權錢交易,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接、資質審核、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潘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潘海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貴陽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梁顯泉被「雙開」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30日通報,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陽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梁顯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顯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道德敗壞;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公器私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銷售、項目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梁顯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顯泉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貴陽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