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據壽光公安消息,近日,壽光一14歲女孩小芸(化名),因參與「手機口」詐騙被壽光公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小芸是一名成績優異的初中生,獨立性很強,學習之餘喜歡干點兼職掙點零花錢,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一個周末的上午,在QQ群里小芸收到一條兼職消息:兩部手機,只需撥打電話,便可輕鬆賺取400元/小時。這讓小芸心動不已,立即加對方好友,諮詢如何賺錢。
按照對方的要求,小芸拿來兩部手機,一部用來QQ語音通話,小芸與詐騙分子通話;一部用來打電話,小芸給受害人打電話。
利用手機、電話卡、QQ搭建「手機口」通過撥打受害人電話並打開免提實現詐騙分子與受害人的直接溝通當小芸幫助對方撥打了40多個電話後,對方終止了本次「兼職」,並告知小芸晚上再給其結賬。到了晚上,小芸通過QQ聯繫對方時,卻發現自己已被拉黑。說好的400元兼職報酬一分也沒有得到,等來的卻是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活動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幫助:
(一)出售、提供個人信息;
(二)幫助他人通過虛擬貨幣交易等方式洗錢;
(三)其他為電信網路詐騙活動提供支持或者幫助的行為。
「手機口」詐騙到底是什麼
一是用兩部手機,通過音頻線、數據線連接或同時打開揚聲器的方式實現語音中轉,使得撥打出去的電話顯示為本地號碼。
其中一部手機通過網路軟體接通境外詐騙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機撥打國內受害人電話、發送簡訊,實現人機分離,幫助境外詐騙分子來掩飾來電真實歸屬地,從而更加具備隱蔽性和欺騙性。
二是架設通訊設備將境外的電話號碼轉化顯示成國內通訊號碼,使受害人接到的號碼顯示為本地號碼。
警方提醒
批量撥打詐騙電話、群發詐騙簡訊或添加微信、QQ好友,無論是否獲得報酬,這些行為都涉嫌為電信網路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都將被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上學期間,學習才是主業,切莫為「蠅頭小利」觸碰法律紅線。
【來源:壽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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