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投資, 為什麼會有第一出品方與聯合出品方的爭論?

經歷了高速發展階段的大陸電影市場現在已是僅次於北美的全球第二大電影市場,「坐二望一」有望在2020年成為全球最大的電影市場。而伴隨著大陸電影蓬勃發展的是,「電影投資」這個詞語也是越來越多的被普通大眾所知道。有相關了解的人會知道,在市面上存在著兩種模式:一種是和電影第一出品方直接簽署合同,而另一種則是和電影的聯合出品方簽。

那麼,什麼是電影的第一出品方和聯合出品方,又有什麼差異呢?

簡單說,電影的投資方就是電影的出品方,也是主控方,對電影版權、收益等享有支配權,為了分散風險,會吸引一些其他公司,或者以資金,或者以其他資源的形式參與電影的製作中,簽署投資協議,成為電影的聯合出品方。

作為電影的主控方也就是電影的第一出品方,是直接享有電影帶來的各項收益的支配權的。所以,從減少中間環節,減少風險的考慮出發,電影投資選擇直接和第一出品方簽署投資協議是最安全可靠的,也省去了辨別一些打著電影聯合出品方的投資騙局。

不過,讓個體投資者「不滿」的是,自己相中的電影項目,電影的第一出品方是經常不對外轉讓版權份額的,尤其是不僅自己看好,而是大家一致看好的電影,比如《戰狼3》《唐人街探案3》《姜子牙》等等。既然第一出品方不對外轉讓電影版權份額,個人只能退而求其次,尋找聯合出品方合作了。

正規情況下,只要簽署投資合同正規,依照法律是沒有問題的。不過,也不是沒有風險的。

風險一,市面上很多打著熱門電影聯合出品方的騙局項目,比如《戰狼3》《美人魚2》等,對不熟悉電影行業的人來說無法判斷對方是不是真的就是電影的聯合出品方,容易上當受騙。實際上,如果多一份小心的話,很多電影的官微等都發布過相關聲明的。

風險二,溢價問題。溢價,簡單說就是高於入手價再次賣出。投資都是講投資收益比的,入手成本越高,回本的壓力就越大。就像剛過去的國慶檔的《攀登者》一樣,在上映前的9月底,市面上都一直有相關的收益權轉讓等消息,真假暫不論,但是關於電影的成本卻是抬升到了高達8億的地步,這意味票房需要達到20多億才能僅僅夠本不虧,假如真的是像所宣傳的那樣,《攀登者》最後票房達到50億、60億了還好說,可事實是,即使大陸電影市場蓬勃發展,單部電影票房想達到40億無一不是各種天時助力的。一部電影溢價後的價格太高,對投資者來說都是大大的風險。

當然兩者還有其他的區別,就不拿出來探討了,因為每個人的風險偏好不同,投資決策也是不同的,如果說有什麼一致的話,就是不要輕信什麼收益保障,尤其是對新手小白來說,找到正確的投資平台勝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