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某些明星賺了那麼多錢還要逃稅呢

身為國家的公民本就是納稅理所應當,但以下明星真的是……

  1. 林志玲。罰款千萬。2008年「台灣第一美女」的林志玲,被爆出「漏稅」,此次「漏稅」風波補稅金額高達千萬,最後相關部門要求林志玲補稅罰款共計千萬台幣,雖然法院沒有傳喚,但是林志玲曾親自到台北法院出席。

  1. 鄭爽偷逃稅款4526.96萬元,少繳其他稅款2652.07萬元,追繳稅款,處以滯納金,共計罰款2.99億元。

  1. 薇婭從2019年至2020年,通過隱瞞個人所得、虛報所得、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6.43億元,少繳其他稅款6億元。 稅務部門依法對黃偉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追繳稅款,徵收滯納金,罰款總額13.41億元。

從這些事例可以看出資本家、明星有名有利,偷稅漏稅,說明他們虛情假意,沒有愛心,自私自利!

資本家明星斂財手段之一就是偷稅漏稅。想讓自己的財富數字更大,實現他們的虛榮心,給他們帶來更大的利益。

享受生活是他們追求的人生美好生活之一。這種生活的一大部分建立在財富之上。追求財富是他們的人生目標,他們中有的人會為了這個目標不擇手段。

他們沒有足夠的愛心,有的只是虛情假意。一部分明星和資本家為了他們所謂的面子和愛心,會假心假意地做一些慈善,表示一下愛心吧。以愛心做幌子,收

獲得更大的利益,籠絡更多的民心。真正有愛心的人是不會去偷稅漏稅的。因為稅收是國家取之以民,用之以民的。

偷稅漏稅的資本家和明星,大家都是深惡痛絕。

友友們,你贊同這樣的觀點嗎?不贊同今天晚上鬧鬼,貞子去你家。還有張翰去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