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朱一龍演的《人生大事》?

看完人生大事,我總想寫點什麼。人生大事,首先說一下這部電影不好的地方,此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立意上很單薄,看不到對社會現象的反思,看不到對人生的救贖,只有兩個人物互相救贖的故事。整個影片還是有觸動我的點的。

朱一龍飾演的莫三妹,一個女性化的名字,配上朱一龍硬漢的造型。劇情一開始是小文的外婆在睡夢中永遠的離開了,小文拚命的喊,引來了舅舅一家回來給老人發喪。小文舅媽看到老人手上帶的戒指不見了,就開始懷疑是三妹給老人入殮的時候順走了。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三妹跟夥伴們表演了當場脫衣驗身,最後無果,氣氛頓時尷尬了起來。市井小人物的形象刻畫得淋漓盡致,真實不造作。


本來三妹一行人生氣不想幹了,結果為了沒有結賬不得不接著拉走老人送到殯儀館。

關於小文的身世從一開始到快結束的時候一直是驚喜不斷。

小文外婆走了,舅媽嫌棄小文的累贅,小文又一直追趕著問三妹把外婆拉到哪裡去了賴著不走。小文舅舅急著跟老婆趕去北京,便把小文託付給三妹的壽衣店臨時照看。結果小文舅舅從北京回來了舅媽不願意養她。

三妹為了收養小文去辦手續,卻因為單身不具備收養條件。然後小文成了三人一起撫養的孩子,手續由同事辦了。

孩子上學了以後,感情培養起來以後,親媽跟舅舅找上門要孩子,孩子跟親媽走了以後,又找回來還是要跟三妹。最終為了給小文一個完整的家,親媽接受了三妹的建議,一起干殯儀館的工作,一邊給小文一個完整的家。

結尾很多網友說為啥要加上小文的媽媽回來,首先一個三十歲的大叔對小女孩的情感是複雜的,有父女情,還有兒女情。這種情感是隨著小女孩長大改變的,不要覺得我的思想旁門左道的,人倫都是這樣,也是為啥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男性收養女孩必須年齡相差我40歲,連30歲都不夠,必須40歲。現實中就有活生生的案例,中國女蝶後劉子歌嫁給了大23歲的教練。也許故事發生在現實中,可以是一段佳話,但是在傳媒導向極強的電影里,大叔和小女孩不能就這麼從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這種導向,是極其危險的,也是不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