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條橙》的結局, 庫布里克並沒有拍出來

提及《發條橙》,大部分人都會想起:這是大導演斯坦利·庫布里克的名作。時至今日,《發條橙》依然是不少影迷心中的經典,但並不是很多人了解電影所改編的原版小說。《發條橙》的電影版公映於1971年,而小說版早在1962年就出版了。

小說的作者叫安東尼·伯吉斯,他有著多重身份,既是一位作家,同時也是一位作曲家,還是一位語言學家。他的一生共創作了三十多部小說,讓他沒想到的是,令他獲得名聲的竟然是他不太滿意的《發條橙》。

《發條橙》在1962年出版時的銷量相當糟糕,不少評論家對小說是大加批判,如當時《泰晤士報文學增刊》稱這本小說是「扯不清楚的一大串冗辭,如同大腹便便之人,是世風日下的產物。」但也有少部分人能夠欣賞這部「離經叛道」的小說,其中就有庫布里克。

庫布里克稱自己被這部小說所吸引,其中的「情節巧妙,人物鮮明,哲思明確」讓他有了將其影像化的念頭。但是鑒於小說與電影的媒介差異,還有小說作者和電影導演的理念不同,電影版對小說版做了不少改動。

比如電影版的青少年普遍比小說版年長,主人公阿歷克斯在小說中只有15歲。同時,電影大量刪除了小說中的納查語。什麼是納查語?這是作者安東尼·伯吉斯設計的黑話,是由俄語和英語混雜而成的新語言。在中文譯本中,譯者已經儘可能去還原納查語俏皮的一面,但還是難免有流失語意的部分。這種嶄新的語言實驗是小說的一大創新,同時也是當年蒙受批評的一個原因。

我們的主人公阿歷克斯正是一個遊走於法治之外而肆意妄為的人,他如同撒旦的化身,小說為了表現阿歷克斯混世魔王般的形象,鋪張了大量的暴力描寫,這些描寫在被影像化後,整部電影就像是一場暴力的狂歡。再加上每回施展暴利時,都播放著古典音樂,使得整個畫面宛如納粹軍官在瓦格納的回蕩下,優雅卻無情地殺戮。此般極富挑釁意味的表達,在此你便不難理解為何很長時間裡,《發條橙》是洪水猛獸。

但是描寫暴力並不是為了描寫本身,更多是為了展示阿歷克斯這一人物的內心世界。仔細去回顧文本,你很難找出阿歷克斯熱衷暴力的原因,換句話說,他的暴力並不遵循常理。這種無因的暴力,某個意義上是一種徹底的自由。因為驅動你行為的不再是任何外部的原因,一切的行動都是心甘情願、隨心所欲式的自主選擇。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作家日記》主張一種「邏輯的自殺」,自殺變成了一種表達自由意志的極端方式,以此來證明人的意志自律,人能夠在沒有上帝的世界上支配自己的命運。自殺是對自己的暴力,而阿歷克斯的暴力是對他者的暴力,而暴力是為了彰顯自由意志。

這種邏輯是危險的,自由意志的放縱滋生了惡。在中世紀哲學中,自由意志是一個很重要的辯題——人被上帝賦予了自由意志,但人卻因此去行惡,這是否意味著上帝的失策。這個問題困擾了好幾個世紀的人,因為它直接威脅到了上帝的神聖性。不過這個問題在二十世紀之後便逐漸被消解了,由於上帝死了,於是一切都被允許了。惡,毋庸置疑是自由意志放縱的產物。選擇惡,是人的一種權利。

《發條橙》沒有止步於此,它在此基礎上還給了讀者一個問題:如果惡是自由意志放縱的產物,那自由意志泯滅後,是否能產生善?

小說的第二部分安排了阿歷克斯鋃鐺入獄,為了令其改邪歸正,他接受了一種叫「路多維可」的療法。醫生給犯人注射和服用能夠引起生理不快反應的藥物,隨後強制犯人觀看暴力影片,最終讓犯人產生看到暴力就會噁心甚至嘔吐的 「條件反射」。暴力被視為了一種必須治癒的疾病,而在未來社會,人能夠通過科技修正一個人的靈魂,真正做到讓上帝植入每個人的內心。阿歷克斯隨之無法再行惡,他從一個施暴者變成了受害者。

這種「路多維可」療法是以泯滅自由意志為前提的壓迫性療法,犯人不得不為善。小說里評論道:「上帝是喜歡善,還是希望人們自己選擇善?如果人被迫為善,是不是選擇惡更好一些?......當一個人被剝奪了選擇善惡的權利,或許就等於實際上選擇了善。」

這種如同傀儡般的狀態呼應了這本小說的名字。橙子的英語 「orange」,而在馬來語里是 「人」的意思,精通馬來語的伯吉斯玩了一個語言遊戲,「發條橙」實則指的是「上了發條的人」。這樣的人無法選擇惡,也無法選擇善,一切都被預先設定好,不存在所謂的道德選擇。

小說里寫道:「一個不能選擇的人是不可以稱之為人的。」如果讓阿歷克斯放縱自己的自由意志,代價則是催生了惡;但如果泯滅掉他的自由意志,結果是他失去了為人的資格。這兩種極端的選項成為小說的一個兩難處境。此處的兩難其實是人文主義與科學主義的較量。上個世紀的二十年代,中國曾爆發過一次「科玄論戰」,圍繞的問題是人生觀與科學的關係。科學派主張「用科學來指導人生觀,極力去迴避人性中那些不確定的主觀因素。」整場論戰歷時二十多年,最終以主張「科學至上」的一批知識分子略勝一籌。如今回看整場辯論,依然有著很多警示意義。結合歷史,你會發現主張「科學萬能」的結果竟然是推導出第二次世界大戰。

科學與人性的關係,成為了二十世紀後半葉的哲學核心問題。而《發條橙》更像是延續了這一哲學思考,並以小說的方式呈現出來。所以也有人稱《發條橙》其實是一本「概念小說」,所有的人物和故事都是圍繞著一個概念推演出來的。這可以視作一種批評,也可以視作一種肯定。

小說沒有往《飛越瘋人院》式的「不自由,毋寧死」的悲壯路線去發展,故事發展到第三部分,阿歷克斯成為了政治家的談判籌碼,再次陷入了另一種不自由,小說走向了對體制的批判。阿歷克斯也不再對暴力感到噁心,他可以重新選擇惡,按他自己說法:我真的痊癒了。

小說版和電影版最大的不同在於,庫布里克的電影在此戛然而止,他沒有把小說的最後一章拍出來。在小說的結尾,阿歷克斯重獲自由後,最終厭倦了這一切,想要做個普通人過上普通生活的念頭。這就像《猜火車1》中,雷登罪惡之後忽然有了重新開始人生的想法。混蛋變成普通人,似乎只是一念之差。小說的結尾,油然而生一種略顯違和的樂觀,讓人赫然發現,沒想到這還是一本「成長小說」。《發條橙》這個兩個版本的結局各有千秋,但因為電影更為強大的傳播力度,小說版的結局時常被人忽視,原著的結局,同樣能引出另一番思考。《發條橙》的面世直接影響了西方的流行文化,不少樂隊的名字正是源自「發條橙」。同時,「發條橙」也成為了一個意象,滲透進了我們的文化語境里,無形中形塑著一代又一代人。多年以後重讀這本半個世紀前的小說,也許依舊是件有意義的事。

青春總會過去,是啊。但青春只不過像是一頭野獸,不,甚至都不像野獸,更像是街頭隨處可見的那些小玩具。錫制的小人兒,裡面有發條,上勁機關露在外頭,你咔嗒咔嗒咔嗒上好勁,一鬆手它就跑開了,彷彿是在走路,哦哥們兒。可它只會走直線,一頭撞上東西,撞得砰砰響也不回頭,它自己不可能停下。青春就像是這小小的發條機器。

——《發條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