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他,但也親手毀了他

吳亦凡事件鬧得轟轟烈烈,每天吃瓜群眾都在等待世紀大反轉的結果。

每天霸佔熱搜,不想吃瓜也得吃!

而,實錘了!這個加拿大籍的,擁有迷人臉蛋的藝人,確實是個不折不扣的魔鬼![衰]

不禁慨嘆年輕人的世界有點看不懂!

而今,吳亦凡事件尚未涼透,貌似同一股妖風再次席捲頭條——霍尊少爺又被同樣是「閨蜜」的給晾出來了。

插句閑話:有個閨蜜挺好!有個肯為自己的出頭的閨蜜更好!

我又跟著吃瓜!

霍少爺這事確實不地道,人家姑娘九年青春你說涼涼就翻篇了,有點殘忍!如果再摻雜一些小動作,就有失男人氣概了!處理的確實差勁!

但,但,但,

此事和彼事性質從根本還是有區別的!

實事求是講,這事頂多也就是霍少爺沒有始終如一,不是個痴情男兒,始亂終棄了!也是有點名氣膨脹了!就像很多所謂的藝人沉默好幾年一夜成名後,拋妻棄子的……

那麼!

既然我得不到,我就要毀了他,這事同樣不光彩!

同樣作為一名女性,我不是不同情她的遭遇,但我不贊同她的做法。

愛情里沒有對錯!相戀九年得不到結果和結婚九年離婚有什麼區別么?離婚都是法律允許的,分手也不為過!難道每個離婚的家庭都得收到大眾輿論的譴責?

都是成年人,應該要有擔當!

作為女性未婚同居既然可以接受,那你自己選擇了,就要去接受未來的各種可能性!

愛的時候真的用心愛了,你也是願意為之付出,哪怕是金錢或是等待或是其他,這都是愛情中的你情我願!你的付出也讓你獲得過愛的幸福感和滿足感,時間就是最好的佐證,否則也不會在一起那麼久。

愛是兩個人的感覺,也是兩個人的共同付出,不僅只有你。

只不過誰先倦而已。

不愛,就放手!就算是怨恨又怎樣?挽留一個不愛你的人,只能讓自己更痛苦!

一個人的獨角戲撐不起一個美好的人生!

每一個良心不正的人會受到道德譴責,你毀了他的同時也毀了自己!

戀愛中男生的劈腿,婚姻中老公的出軌,戀愛中女人的溫柔如水,婚姻中妻子的暴躁如雷……這都是赤裸裸的現實!

我們能改變什麼?人是個太複雜的物種,捉摸不透!甚至你自己一直以來所堅持的所認定的有一天也會突然改變!

生活就是這樣,每個人都應該在摔倒中爬起,在受傷中變得更豁達,在困難中變得更堅強!

改變自己,勸慰自己!世界不會圍繞著你自己轉動!該放手時瀟洒些!努力讓自己變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