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僅僅是個「公道好還」的故事

6月18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級法院判處積极參加綁架、輪姦加拿大女記者阿曼達.林德特(Amanda Lindhout)的索馬利亞人阿里.奧馬爾.阿德爾(Ali Omar Ader)15年徒刑

加拿大女記者的索馬利亞噩夢

阿曼達.林德特1981年生於加拿大阿爾伯特省紅鹿市,自幼父母分居、家境貧寒。她從小憧憬「偉大的生活」,整天看國家地理雜誌,希望有一天能環遊世界。她曾經想當模特、美容師,但都沒什麼大成就,學業上也遇到一些麻煩,未能進入大學,只得在家鄉一間雞尾酒吧當女招待。

她堅信這只是玉汝於成所必須經歷的磨難,24歲時,她辭去女招待職務,打起背包,宣稱自己成了一名「自由記者」,開始了真真假假的「事業之旅」。她宣稱自己出沒於世界各大熱點,為「法蘭西24電視台」等國際主流傳媒提供戰地新聞,去過伊拉克、阿富汗等許多地方。但有些她宣稱的地方沒人見過她,絕大多數她宣稱曾受雇的國際傳媒也否認招聘過她,法蘭西24電視台甚至表示「不大採用林德特的供稿」,且兩度回絕其求職要求(要求任該台駐伊拉克和索馬利亞記者),理由是「不夠專業」。當然,還是有許多同行、同胞的確在阿富汗和伊拉克見過她,但唯一承認僱傭過她的正式媒體,卻是伊朗國家電視台(這又讓她遭到一些同胞的批評)。她在「索馬利亞事件」發生前最出名的一件事,是2008年哄傳被伊拉克反美勢力領袖薩德爾(Muqtada al-Sadr,有趣的是,今年早些時候這位薩德爾領導的政黨獲得了伊拉克立法選舉的大勝,有望成為執政黨)綁架,當時她對此不置可否,但多年後卻表示「並不是被綁架」,對方在讓她找了個當地熟人做保後就讓她自由離去,前後不過1小時光景。

2008年,她在伊拉克結識了祖籍澳大利亞布里斯班、37歲的自由攝影記者傑奈爾.布倫南(Nigel Brennan),在一些版本的敘述中他們成為一對戀人。無論如何他們決定結伴「闖天下」,目標是極端組織肆虐、常年無政府狀態的「非洲之角」索馬利亞。

8月21日他們抵達索馬利亞,僅僅兩天後他們就連同當地臨時僱用的翻譯艾爾米(Abdifatah Mohammed Elmi)和臨時從下榻酒店借來的司機伊賽(Mahad Isse,)等兩人,一行共5人,一同在前往內戰難民營地陸上被一個不知名極端組織的一夥年輕歹徒所綁架了。有消息稱,這夥人原定的綁架目標是國家地理雜誌著名記者德雷珀(Robert Draper),當天此人和助手計划走訪難民營,但這位記者經驗豐富,進行了周密的安全防範,且臨時改變了回程路線,不願「走空」的歹徒遂將阿曼達和傑奈爾當成替罪羊抓走。

9月17日,兩人被綁架的鏡頭出現在半島電視台上,當時他們都穿著黑袍,呼籲「救救我們」;10月13日,綁匪提出250萬美元贖金;2009年1月15日,3名同時被綁架的索馬利亞人獲釋,隨後綁匪降價至100萬美元;6月10日,CTV收到一段視頻,視頻中阿曼達流淚懇求拯救自己,並簡單敘述了自己當前的悲慘處境。

由於加拿大和澳大利亞政府加入了美國政府「不和綁架者做任何交易」的聯盟行列,拒絕效仿其它國家(如德國)向綁匪支付租金,傑奈爾和阿曼達被關押了整整460天後,才在兩人家屬「拆房子賣地」籌足100萬美元,並通過一個專門給綁匪「拉皮條」的私人公司付款後,於2009年11月25日終於獲釋。

在這460天里阿曼達「出名」了:專欄作家蒂娜.布朗(Tina Brown)在小報《每日野獸》上繪聲繪色地敘述了她如何被輪姦、花樣虐待,並給綁匪生下一個孩子的故事,吸引了無數讀者。恢復自由後蒂娜將這些駁斥為「一派胡言」,堅決否認自己懷孕生子的傳聞。不過2013年她自己和資深記者柯蓓特(Sara Corbett)合寫了一本名為「天空之家」的回憶錄,其中包含有輪姦、受虐、絕望,以及在看到一隻飛翔小鳥後突然產生生命渴望等生動情節,這讓她在2014年獲得CBC最佳非小說類獎,也讓她的後半生徹底改變。

阿德爾落入法網

副標題)參與綁架輪姦加拿大女記者的索馬利亞籍嫌犯被判刑

儘管囿於國際共識,加拿大聯邦政府和皇家騎警並未介入對阿曼達等的營救,但他們並非無所事事:他們發現,代表綁匪和家屬接洽,並在整個事件中表現活躍的阿德爾是個關鍵人物,他不僅拉皮條,慫恿阿曼達家人變賣家產湊贖金,而且親自參加了綁架、關押、虐待,甚至輪姦。

皇家騎警將此人的大幅照片放在自己總部,集思廣益,絞盡腦汁,希望找到將他逮捕法辦的辦法。但阿德爾身在一片混亂危險的索馬利亞,皇家騎警鞭長莫及,怎麼辦?

一名聰明的警官經過縝密研究後認為,阿德爾自命不凡,認為是和其他同夥不同的「聰明人」,可以將計就計引誘他上鉤。他們派人假裝出版商和阿德爾接洽,稱可以支付巨額版稅,換取對方在阿曼達事件中的「獨家曝料」,合作一本暢銷書,垂涎版稅的阿德爾於2015年6月興沖沖地從索馬利亞首都摩加迪沙飛往加拿大渥太華自投羅網。他旋即被提起公訴,檢方要求判處他15-18年徒刑。

在庭審過程中,阿曼達及其家人當庭敘述了自己的悲慘遭遇,以及阿德爾在其中令人髮指的作為,包括故意把阿曼達刀架咽喉時發出的慘叫用電話傳遞給受害人母親。阿德爾則在3月當庭表示認罪、後悔,但將之歸咎於「人類固有的弱點」,向受害人道歉、請求原諒,要求「回家照顧家人」;他的律師亞當(Samir Adam)則認為「判12年比較公道」。

宣判時法官史密斯(Robert Smith)認為,現年41歲的阿德爾在綁架和虐待過程中扮演了「非常積極的角色」,且當庭陳詞漏洞百出,他所謂「系被迫充當談判代表和翻譯」的證詞無法被接受,因此必須受到法律嚴懲。

不僅僅是「公道好還」

然而這不僅僅是個「公道好還」的故事。

阿曼達在庭審過程中被迫回憶那段不堪回首的痛苦,並發出「我經常質疑自己是否已經獲得自由」的感慨,她所受的傷害是深刻的、不可逆的,對加害者的懲罰也不能改變這一切——何況遠非所有加害者都受到應有懲罰。

加拿大政府、警方在設計誘捕加害者方面表現出色,令人讚歎,其恪守「不和綁匪交易」原則,意在避免更多綁匪被「財富效應」鼓勵,讓更多本國公民受害,也無可厚非,但方方面面對當局的「高標準、嚴要求」,卻也是情理之常。

在阿曼達被綁架期間,一些媒體和媒體人編造各種聳人聽聞和「兒童不宜」的故事,消費受害人的痛苦,這是非常不道德的,當時阿曼達的怒斥和維權理所當然。

但耐人尋味的是,隨後阿曼達本人也加入到「自我消費」的行列,有人對比她和昔日「難友」、如今似乎已不再有什麼瓜葛的傑奈爾稍早推出的另一本回憶錄,發現許多細節驢唇不對馬嘴,有自我「刷色」和「加戲」之嫌。正因如此她的回憶錄受到一些異議,曾有人在這本書獲得CBC「非小說類獎」時調侃「應該給它小說類獎的」。

爭議是否有道理見仁見智,但阿曼達卻藉此從一個無人問津的「菜鳥記者」,變成了聚光燈下的全球慈善家、社會活動人士和「著名媒體人」,甚至,從未接受過完整高等教育的她,如今也變成了萊斯布里奇大學的榮譽法學博士。

不能說這一切不是她應得的,但一如許多資深媒體人早在近10年前就曾質疑的:她是合格的記者么?

她缺乏專業素質,寫出的稿件很少被媒體採用,也沒有什麼人願意和她搭檔,沒有正規媒體願意僱傭她,給她經費、編製和後勤支援,沒有贊助者願意給她資助,她家境貧寒,當女招待攢下的錢有限,不得不要麼躋身爭議性傳媒、投報給無名小報(有一家加拿大地方小報曾收了她一篇稿),要麼「富貴險中求」,冒險去許多有經驗媒體人不願涉足的危險熱點碰碰運氣,為自己不專業的「產品」增加「熱點加成」。

她在索馬利亞僅工作了不到48小時,卻付出了被囚禁虐待460天的慘痛代價,並讓自己家庭和許多好心人為此傾力付出,甚至傾家蕩產。當然,行善是應該的,行善也不必望報,但倘若當事人自己在策劃人生之途時,能夠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一些、專業一些,是不是會更好?

如今已是「自媒體」時代,媒體的門檻更低,「變現」難度也相應更大,對於有志躋身其中的新一代年輕人,希望他們不要僅從阿曼達故事中讀到「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而更應思考一下自己該做什麼,不做什麼,才是對自己負責、對所有人負責的選擇。

圖1、長期置放於皇家騎警總部的嫌犯大幅照片(加通社)

圖2、落入綁架者手中的阿曼達和傑奈爾(半島台)

圖3、成為名人後頻繁走秀的阿曼達(women of influence,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