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演出經濟」熱度持續走高,熱門演唱會門票「一票難求」,不少演唱會為打擊黃牛實名制購票,還實行了人、證、臉三合一的「強實名」購票規則,黃牛卻以高出門票幾倍的價格推出「代搶」的方式。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消費者選擇「代搶」風險極高,有面臨被詐騙、信息泄露等風險。
為追星花高價買「代搶票」被騙
00後小昭(化名)告訴北青報記者,為了能夠順利購得某歌手的演唱會門票,在社交平台上找到了一位聲稱能夠提供代搶服務的博主,並支付了30元代搶費和258元的門票錢。
滿懷期待的小昭發現,事情並未如預期般順利。對方以轉賬備註填寫錯誤為由要求她再次付288元錢。為打消小昭疑慮,對方出示了所謂的與售票平台合作的「授權證書」和營業執照。
隨後,對方聲稱只需再轉賬800元即可激活門票,並承諾退還這800元及之前誤轉的款項。小昭因餘額不足拒絕支付,對方則聲稱「餘額不足無法激活成功」,並誘導小昭向家人朋友求助。在小昭再次拒絕後,對方將激活費用降低至300元,此時小昭意識到可能遭遇詐騙,開始要求退款。對方卻以下班為由不再回應,小昭最終損失錢財576元。
其實,因找黃牛購買演唱會門票而被騙的案例不在少數。多地警方、法院等發布過相關案例和提示。比如,甘肅蘭州市公安局辦公室7月份通報了一起相關案件,一女子在網上刷到某演唱會售票信息的視頻,對方稱是「票務人員」、有「內部渠道」可幫忙購買演唱會門票,對方發來一個鏈接要求支付門票費用,然而當她付款後網站卻顯示「出票失敗」「資金已被攔截」,對方讓其聯繫網站「客服」,求票心切的她便在對方的一步步「引導下」點擊鏈接、掃描二維碼等操作,結果,該女士手機賬戶多筆款項被轉出,累計損失3萬餘元。
被共享的個人信息存泄露風險
北青報記者發現,在社交平台上充斥著各種代搶代拍的「廣告」和引流信息。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一家店鋪賣家聲稱按標價拍下必中,自帶tqm(特權碼),背後有團隊代搶,通過科技人工相結合的手段搶票,成功率100%。為了增加說服力,賣家還展示了過往成功「代搶」的案例截圖以及多個兼職搶票的群聊圖片,緊接著又以保護隱私為由撤回圖片。
由於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入場制度,市場上又出現新的「黃牛」倒賣模式。比如聲稱研發了「外掛」協助搶票。要想通過「黃牛」搶得熱門演出門票,往往需提供個人姓名、身份證號和電話信息。
為提高搶票成功率,「黃牛」會將信息共享在群中,與其他組織者分工合作進行搶票。群內會詳細公布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使用的搶票app、票的場次及座位等關鍵信息。這種操作形式會造成消費者大量的個人信息泄露。
薩摩耶雲科技集團首席經濟學家鄭磊表示,小程序代搶票是利用技術手段,但成功率並不能保證。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簡單提供和使用技術搶票不算違法,但在搶票過程中侵入或破壞他人計算機系統,以及利用搶票行為倒賣盈利,屬於違法行為,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為何實名制後依然存在黃牛
粉絲搶不到票,黃牛手裡卻有大把票進行加價兜售。對此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員王鵬認為,儘管實名購票制度旨在遏制黃牛行為,但仍存在漏洞,如邀請函、內部票等非傳統票務形式的倒賣,以及利用代拍、代搶服務和退票、轉贈規則漏洞進行囤票和倒賣。
從售票機制來看,根據相關規定要求,演出舉辦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比例在85%,對其餘15%的門票,要在演出前24小時進行個人信息綁定,做到「實名綁定、實名入場」。
有業內人士稱,通常情況下,公開銷售的門票部分,主辦方一般會將其分配至「票務代理」,除了官方授權的票務平台外,還有二級、三級甚至四級票務代理。非公開銷售的門票一般是為服務保障崗位的工作人員留出的「工作票」、回饋給品牌商贊助的權益票等,一部分黃牛票可能就是從工作票及贊助票中流出的。此外,為了給票房不好的情況適當保底,演出票除了給票務代理,主辦方或者承辦方甚至會給「黃牛」一些票。
從購票環節,黃牛通過各種技術軟體侵佔了不少票源。由於實名制購票的推行,催生了大批代搶型黃牛。除了「外掛」搶票,「黃牛」還僱傭大量「真人代拍」,通過官方票務平台搶票,囤積票源。因為真人代搶的購票行為與正常購票行為一致,系統很難做出精準甄別。
從驗票環節,由於不是所有的演出活動都採用人、證、臉三合一的「強實名」規則。部分採取「人、臉、證」三合一「強實名」機制的演唱會,「黃牛」會預收買家定金,有消費者冒著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將個人信息發給「黃牛」實施「代搶」。
如何維護票務市場秩序
多位受訪專家表示,打擊黃牛倒票行為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比如通過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完善票務管理制度、利用技術手段進行監測和打擊,以及提高消費者的警惕性和維權意識,共同抵制黃牛倒票行為。
江蘇省消保委曾對強實名購票建議稱,文體演出行業可以參考鐵路售票機制,完善購票、退票等流程,完善售後服務機制,建立完善的「候補」「退票」流程,避免黃牛票在二級市場泛濫。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員王鵬認為,主辦方和票務平台應該承擔起更多的責任。主辦方應該嚴格控制票務的發放和使用,確保票務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票務平台應該加強技術防範,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防止黃牛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搶票和囤票。
律師付建認為,打擊新型黃牛需要加強購票實名制的執行力度,包括對購票信息的核驗和打擊使用虛假身份信息購票的行為。負有監管義務的相關單位應當增大管理力度和懲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受訪專家認為,除了技術手段和監管措施外,提高消費者的防範意識也很重要。消費者在購票過程中,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避免泄露給陌生人或非法機構,不輕信陌生人和非正規平台的票務信息,自覺抵制購買黃牛票。同時,鼓勵消費者積極舉報黃牛倒票行為,為打擊黃牛倒票提供有力的社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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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 馬夢禕 尹子童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