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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搜第一!知名男星確定獲緩刑3年!網友炸鍋
熱搜第一!知名男星確定獲緩刑3年!網友炸鍋
據報道,炎亞綸2017年通過社交媒體認識未成年的耀樂,雙方進而交往、發生性行為,他用手機拍下過程後外流,法院考量他與耀樂達成調解,並已履行部分款項,給予緩刑,由於2日為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並未對他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獲判緩刑確定。此前,台灣士林地方法院5月30日一審宣判,依照「拍攝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等罪,判處中國台灣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可易科罰金(以罰金代替刑罰)。緩刑期間保護管束,需履行調解內容,可上訴。開庭時炎亞綸已和被害人達成和解,金額不便透露。炎亞綸在偵查期間供稱「拍攝前有先問對方,對方也有看到他拿手機在拍,沒有出言制止,不知影片為何外流。」檢方經鑒識認定,炎亞綸兩度私下傳給2名不詳網友觀看,但沒有散布不雅影像,因無故繼續持有該不雅影像,認定他涉犯「修正後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及「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等2罪嫌起訴。炎亞綸因此案曾四度出庭,最終達成和解,庭後他雙手合十說,「謝謝大家這陣子的關心,希望此事不要再浪費社會資源。」被害者耀樂於庭後表示,「這案件已到一個段落,接下來就等判決出來,這段時間辛苦大家,謝謝。」炎亞綸,1985年11月20日出生於中國台灣省台北市,中國台灣男歌手、演員。2004年進入演藝圈,2005年11月,出演科幻劇《終極一班》,同年12月,作為飛輪海組合成員,正式出道。網友評論
@琪姐努力點:小時候記歌詞的本子,現在還貼著飛輪海的貼紙,上還有發黃的海報,青春的回憶啊!@快樂happy每一天不變:反正炎就是刑了,之前還說什麼自己清清白白,結果還是刑了,也是自己把自己變成有案在身的人,活該。@依依妖妖發癲:緩刑而已,便宜他了,犯罪成本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