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客戶端訊(嘉魚頻道記者陳錚 通訊員周婷)近日,嘉魚縣檢察院在新街鎮三畈村對張某某、程某某等四人非法捕撈水產品一案進行不起訴公開宣告。
2021年11月16日晚9時許,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程某某等四人通過划船竄至西涼湖「馬洲」靠近兩湖村水域中,採用下「絲網」(定置延繩滾鉤耙刺)的方式進行偷捕,捕獲黃顙魚和鯽魚共計7.3公斤,被嘉魚縣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此後,鑒於嫌疑人犯罪情節輕微,均無犯罪前科且自願認罪認罰,同時兩人自願履行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該縣檢察院決定對嫌疑人不予起訴。
公開宣告活動吸引了當地周圍幾十名群眾參加旁聽,該縣檢察院檢察官當場宣讀了對張某某等人的不予起訴書,並詳細解釋了非法捕撈的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例,給在場的群眾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課。
宣告活動結束後,張某某等人將購買來的20斤花鰱魚苗投放湖中進行增殖放流,彌補了四人非法捕撈造成的漁業資源損失,也在一定程度上恢復了魚類資源數量,保護了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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