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已經不能只用「混亂」來形容,而應當是「糜爛」……
馬桶台《天天向上》欄目的知名主持人錢某被舉報涉嫌強jian侵犯後不久,網上就流出這樣的材料和聲音,認為舉報人(小藝,一名混娛樂圈的年輕女子)動機不純,甚至一些有頭有臉的大V也認為其有「誣告+炒作」的嫌疑:
- 事件發生在兩年半之前,當時上海警方經過調查認為證據不足,決定不予立案。兩年半後舊事重提,似有「心愿」未達成,要麼誣告、要麼炒作。
更令人氣憤和可悲的是,居然有人借她這次舉報維權,對她粗野地「人肉」和「網暴」,扒出所謂的「惡俗香艷猛料」供娛樂江湖口嗨人士集體意淫:
- 有網友放出舊料,說舉報女子身材火辣性感,很吸引人眼球(如下圖)。她從事娛樂業的,之前拍了很多撩人的視頻在網上兜售。她的身份被很多人理所當然地認為是JI,認為這起事件肯定是因價格沒有談攏所致,舉報是想再訛上一筆。
我對持有這種觀點和立場的人,感到深深的悲哀;
更為這個冷漠浮躁娛樂至死的社會風氣,感到深深的擔憂!
首先,人們不自覺地戴上有色眼鏡,用個體的身份、圈層、地位等特定的差異,隨意又隨機地判定整個事件的性質,真是秀逗了,聞所未聞。
這部分人真的太暴戾恣睢、太狹隘偏激了!
退一萬步講,即使是JI女,也該享有完整的人身權益!難道她就沒有這項目權利嗎?她受到侵犯的危害之後就應該沉默不語默默忍受?
土匪頭子也有被敲詐勒索綁架,他就不能報案?公安機關就不應該破案嗎?可笑至極。
其次,兩年多的時間過去了,再一次重新舉報,或許是因為有以下兩種情況:
- 【1】.可能是受害人發現了新的涉案證據(上海警方也只是說現有的證據不能證明性侵,而沒有否認整個事件是性侵);
- 【2】.也可能是受害人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衡量,在得到外部援手的情況下,決定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
如果是這兩種情況,勇敢地站出來維權,又有何不妥呢?
何況現在還遠未過法定的有效追訴期,法律完全認可這種合法的行動,人們理應支持點贊這種勇敢的行為。
從已經被曝光的兩人事後對話聊天記錄,還有女孩在出事的第二天就報警來看,Xing侵的可能性比較大。
大V這個時候就更應該靜口、止言,不要妄自揣測、議論是非,更不要亂帶節奏;水軍們也可以消停一下,不要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興風作浪了,以免傷及無辜。
法律講事實、憑證據,而不是說評書、唱大戲。
娛樂圈的那些事,用腳趾頭都可以想到,早該重拳出擊整治了……
(以上是筆者一家之言。圖片都來自網路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