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巡邏時,發現小樹林里有燈光。大家立刻趕過去,逮到一個男子,褲袋裡裝著一把彈弓!」
浙江慈溪市現代農業開發區管委會的治安巡邏隊員們,向檢察官描述著當晚情形。
狩獵的男子莫某被當場抓獲,從他車子的後備箱里,搜出了斑鳩,還有一隻「大鷹」!
4月15日,被告人莫某因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今年1月19日晚上,莫某攜帶頭燈、彈弓等工具,駕車外出狩獵。
途徑慈溪市附海鎮一處小樹林,一隻類似鷹的大鳥從灌木叢中飛跑出來。
莫某便跑著追它,大鳥一直撲騰著翅膀跑不快,最終被莫某抓住,放入後備箱的釣魚桶內。
之後,莫某開車沿耕海西路離開,看到一隻斑鳩在車前方飛了過去。
他便停車去找,在路邊的一棵樹上發現後,用彈弓打了好幾次才打中。
莫某將斑鳩也放入後備箱,在繼續尋找過程中,他被巡邏保安抓獲。
當保安打開後備箱時,發現類似鷹的大鳥已經死亡。
斑鳩腹部有貫穿傷,並有大量血液沾染的痕迹。
據莫某交待,其打鳥用的彈弓一共有兩把,鋼珠共有1100顆左右,都是在淘寶上買的。
頭戴探照燈是2019年七、八月份的時候在附海的一家漁具店買的。
「我打鳥一是為了吃,二是享受狩獵追捕的過程,想不到後果這麼嚴重。」
案發後,涉案斑鳩已被放生。
經福建閩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鳥類屍體1隻,屬於隼形目鷹科松雀鷹,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Ⅱ級保護物種(價值人民幣25 000元)。
鳥類活體1隻,屬於鴿形目鳩鴿科珠頸斑鳩,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價值人民幣300元)。
檢察官認為,莫某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不僅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也對涉案野生動物所在的慈溪市生態安全造成很大影響。
慈溪檢察院在追究莫某刑事責任的同時,一併追究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
目前,慈溪檢察院已將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交給寧波市檢察院。
下一步,寧波市檢察院將對莫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通訊員 | 陳穎智